教育的敬畏
不知什么时候,有了“体罚”一词。
我在百度上搜索了一下,百度词条是这样解释的,体罚“指对未成年人身体进行教育方式不当的惩
不知什么时候,有了“体罚”一词。
我在百度上搜索了一下,百度词条是这样解释的,体罚“指对未成年人身体进行教育方式不当的惩罚 ,特别是造成身体上的疼痛,具体可以表现为掌掴、打手心、打屁股、罚站、罚蹲、罚跪、做身体运动等。”
看样子,这个“体罚”的解释,惩戒对象是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惩戒人也就有两种身份,家庭里是家长,学校里是老师。针对教师的权重要更多一些。
我上小学的时候(几年级记不清楚了),班里的同学大多数被老师教训过。当时的班主任是董老师,个子很高,很严厉,大家都怕他。其中有位姓傅的同学,因为经常迟到,常被老师打。董老师会揪傅同学的耳朵,一边揪,一边说:“看看你有没有记性,怎么总是迟到。”第二天傅同学还迟到,董老师就会“扭耳转”,就是揪着耳朵转一圈。
同学们在学校被老师打,回家是不敢跟家长说的。如果被家长知道在学校被老师打,那肯定是不问青红皂白,又是一顿狂揍。所以被老师打,不但自己不能说,还要让处得好的同学保密。如果身上有被老师打的痕迹,家长问起来,总是说,是自己不小心摔倒的。绝对不敢说是老师打的。
我母亲常对我讲,老师弄你两巴掌是轻的,你要“记打”就行。以前私塾老师是打板子的。每个私塾老师都有一根戒尺,犯了错的学生就会被打手心。严师出高徒,这是刻在那个时代老年人骨子里的信仰。老师打你,关键是为什么打?你以后还犯不犯同样的错误。如果犯了,应该加重打。我母亲就是这么跟我讲的。
那时候,老师确实是经常打学生的,当然也与老师性格有关系。并不是每一个老师都会打学生。但是也没听说那个学生被老师打出问题的,更没听说那个学生出了心理问题的。老师大学生,心理是有数的。让学生知道疼,“记疼”就行。
那个时候,学生敬畏老师,敬畏校长。
那个时候,家长无条件支持老师。遇到老师常常说:孩子不听话,老师尽管打。
有老教师跟我讲,有时候课堂上,纪律差,乱哄哄的。老师好说歹说没用,对着起头的学生啪啪两巴掌下去,学生马上老实了。
现在的学生,确实是与我们小时候那个时代的学生不太一样,老师批评两句,还敢反嘴,有的甚至竟然动手打老师。问题是,老师还不能反手,不敢反手。
现在,形势发生了变化。有了“体罚”一词,特别是法律规定,不得对未成年人体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我觉得,还得让学生有“怕头”,对教育、对老师有敬畏之心。这样的教育,才是合乎常理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