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心痛了!谁在撒谎?
学校教育局竟然集体和稀泥?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广东6岁女孩在学校被6年级同学严重烫伤后,父亲悲愤交加,学校和教育局却异口同声,稳如老狗。
事件经过非常简单,却匪夷所思!
女孩在学校打水时,一名高年级男生称帮其拧盖子,随后泼开水把他女儿烫伤。
一瞬间,祸从天降!女童面部、胸口、大腿烫伤严重,医院诊为二度烫伤。
也就是说,男孩是直接将开水从女孩头部泼下去,然后流遍全身!
无冤无仇,甚至可能素不相识,一个六年级的大哥哥为何要去伤害一位6岁小妹妹呢?
教育局和学校相关负责人回应称,事件系“恶作剧”,不存在故意。
因为学校的直饮水机平常供水水温在40℃,事发当天,女童使用的饮水机出现了异常,导致水温过高。随后,又因为六年级男同学临时起意恶作剧,才发生被烫伤事件。
这个说法可以解释为:男孩以为饮水机中的水温和平时一样,只是想捉弄一下小女孩,不曾想悲剧发生。
但是,女孩父亲却称学校在隐瞒,并悲愤交加提出另外一个真相。
其称,事后收到了警方文书,说对方是故意的,绝对不是恶作剧,但是对方11岁,没有达到年龄,不能把他抓进局里。
另外,父亲指出,女儿受伤后,学校并没有第一时间将其送医,而是联系家长让自行送医,中间拖了几个小时,延误了治疗。“学校说立刻送医那是胡扯”。
按此说法,学校负责人在撒谎!而且对于受伤的小女孩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最重要的是,“恶作剧”与“校园霸凌”仅差一字,性质却千差万别!
如果是前者,性质变成同学之间的正常嬉戏玩闹发生意外,学校教育局责任较轻,甚至可以推脱得一干二净;
如果是后者,则属于涉事男同学故意欺凌,性质恶劣!出现校园霸凌,学校教育局管理无方,难辞其咎!
比出事更可怕的是,涉事管理方和稀泥!
学校称,事后协调各方对小女孩家属进行了道歉,如果道歉有用,那要法律有何用?
无论水温多少,都不应该成为一个11岁儿童作恶的借口!恶作剧,开玩笑戏弄人的意思。如果如此,能不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希望尽快还原真相!该惩的惩,该罚的罚!同时更希望无辜的小女孩身体伤害尽快康复,心灵创伤早日抚平,得到合情合理合法的最大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