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40岁已婚女子,看上了一26岁男子,当场给他转账1216元示爱,还跟男子说自己是单身,两人很快确定了关系,后来两人经常约会,女子为男子花了8万多。没想到,被丈夫发现了,将男子告上法庭,结果,法院只判男子返还6611元。
信息来源:潇湘晨报2025年7月17日报道
这事儿一看就扎心:大姐当时把8万多都花在小伙身上了,买衣服请吃饭、又打赏直播、还跑KTV嗨,但法庭上细翻证据后,发现真正能算“不当得利”的只有微信转账那段14438元。
可小伙也给她返了7827元,差了6611块,法院就定这点要退。
至于说打赏主播、吃喝玩乐、住宿那些,都没小票,法官一言:那是消费,没人要你退。
重点是情夫透露的内幕,说这大姐当时跟情夫说,她的前任是健身教练,还给对方买了车。
那时女子刚分手,受了情伤,这才找情夫疗伤。
事后,大姐还弄了个“精神残疾二级证”,想说自己能力有限让人心软,结果法院一查,说她自己坦白是托关系办的,啥医学鉴定没走流程,不算凭据。
换句话说,婚姻期间用共同财产大手一挥给外人,法律根本不认。
这种大额私赠,根本没法当“礼物”!
但这拿出去消费了,就不一样了,要是把钱直接一次性转过去,估计还能要多点回来。
其实法律里早有说法:夫妻共同财产,未经同意就给人送礼,公序良俗一踩,赠与无效。
不当得利得返还,可返多少看证据。
本案只给了这6611,扎心却合规。
不过这事也提醒大家,想靠“软饭”喝甜头?别做梦了,这年头法院可不买“你情我愿”的幌子。
反过来想想,这位大姐藏了单身谎言,还留了一堆小票当底牌,最后却被丈夫一锅端。
小伙要是真的不知情,也得痛快给钱退了,否则得吃官司。
两个当事人半路闹出花样,最后倒霉的还是自己。
要我说,婚内资金不是你玩浪漫的提款机,夫妻同心最重要,不然一时爽可能后悔终生。
恋爱要讲自由,但别拿别人的家底当赌注。钱是身外物,动之前想清楚,不然感情伤不起,官司也解不开。
如果你是女子的老公,知道这事后会怎么做?你觉得法院判得公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