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女子和男子同居,怀孕后男子给女子26.6万彩礼,又花了26290元买了三

王哥说世情 2025-08-06 16:05:28

河南,一女子和男子同居,怀孕后男子给女子26.6万彩礼,又花了26290元买了三金,俩人举办了婚礼,但没登记,万万没有想到,2个月后,男子意外死亡,女子立刻把孩子打掉,男子父母悲痛欲绝,儿子没了,孙子也没了,公婆告到法院,要求女子退还彩礼15万元,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法院的判决令人意外。 2025年8月3日,据红星新闻报道,女子结婚后丈夫去世,立刻打掉腹中孩子,公婆要她返还彩礼。 郭某外出打工,认识了女子牛某,牛某长的好看,俩人开始自由恋爱。 经过一番相处,彼此情投意合,2023年9月,俩人租了间小房,开始了同居生活。 同居期间,俩人幸福,憧憬着以后的生活,不久之后,牛某发现,自己怀上身孕,这个时间,是在2023年12月。 俩人回到家里,向双方的父母提出,他们是真心相爱,如今有了孩子,需要立刻办理结婚。 郭某父母高兴,不但儿媳妇有了,就连孙子也即将降临,双喜临门,他们立刻开始筹备婚礼。 郭某父母给牛某彩礼26.6万,又花了26290给她买了三金首饰。 一切准备妥当,2024年3月,双方按照当地的习俗,举办了隆重的婚礼。 婚礼现场,喜气洋洋,亲朋好友都来贺喜,喜宴之上,宾客满堂,双方父母更是喜上眉头。 婚礼结束,二人如愿以偿,同心同德,一定要把日子过的红红火火。 可是他俩只办了婚礼,没有进行结婚登记,自然也就没有结婚证书。 本以为幸福的生活刚刚开始,谁知天有不测风云,2024年5月,郭某遇到了意外,年纪轻轻,失去了生命。 消息传来,给这个家里带来了灭顶之灾,郭某的父母,哭的扑天抢地,白发人送黑发人,肝肠寸断。 牛某怀着身孕,腿一软跌坐在了地上,她刚刚结婚,这才2个月的时间,俩人情谊深重,还在憧憬着以后的美好生活。 一家人哭作一团,悲伤中给郭某办了后事,郭某父母心里难过,却又庆幸,儿子没了,还有孙子,虽然还在儿媳腹中,可是,那是一粒种子,无论是男孩女孩,总是留下了儿子的血脉。 他们看着儿媳,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儿媳年轻,没了丈夫,她可以再嫁,如果孩子生下,她的一生,都会被这孩子牵绊。 可是,如果不生,他们老两口彻底没了后代,生活将变得一片死 寂,生活中再也没了希望。 于是,老两口叫来媒人,三个人围着牛某坐下,他们苦口婆心,劝说牛某一定要把孩子生下,给他们老郭家续上烟火,留下后代,然后再嫁。 对牛某来说,她左右为难,她爱丈夫,心痛的恨不得和他一同离去。 可是,她还有双亲父母,不能不管不顾,舍弃老人,光顾自己的感受。 没了郭某,她也没有留在这个家里的理由,看到他们二老,还有他们的新房,到处都是丈夫的影子。 她也想生下孩子,这是他们爱情结晶,郭某对她情深意长,她也不忍心不要孩子。 于是她点头答应,答应公公婆婆,会把孩子生下,交给他们抚养,不会让他们老而无依,一定会给他们留下念想。 她回到自己家里,和父母商量,亲戚朋友都来安慰,要她一定坚强。 可是,大家都在劝她,不能留下这个孩子,留下之后,她的后半生都会十分艰难。 如果再嫁,人家一听她有孩子,没有谁会心甘情愿替别人养娃。 纵然是公婆表示,孩子由他们抚养,可是,他们已经老了,有个好歹,还不是得要牛某自己来管。 无论如何,郭某已经去世,如果她一个人抚养孩子,困难重重,养孩子需要花钱,没有任何人会来帮她。 总之就是一句,不能犹豫,坚决不能要这个孩子,一定要快刀斩乱麻,趁着年轻,重新再嫁,再生孩子,又是和和美美的一家。 牛某思前想后,心里有了动摇,她下定决心,不能沉浸在过去,她还十分年轻,有无数种的未来,还在前面等她。 牛某来到医院,悄无声息的做了手术,她不敢回去,害怕看见公婆期盼的眼睛。 可是,纸里包不住火,消息一溜烟传到了公婆耳里,俩人听到孩子没了,眼前一黑,几乎就要晕厥过去。 明明已经答应要把孩子生下,为何擅自跑到医院拿掉了孩子。 郭某父母告到法院,要求牛某返还15万彩。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郭某与牛某仅举办了婚礼,未进行结婚登记,符合该条规定,故牛某应返还彩礼。 《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 牛某与郭某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且牛某曾怀 孕并终止妊娠,身心受到影响。 因此,法院判决,酌定牛某返还12万彩礼。 牛某不服,提起上诉,被法院驳回,维持了原判。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王哥说法 ,学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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