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媳妇儿翻民法典,突然拍大腿:“快看!配偶排第一!” 我凑过去一瞅,还真是。亲属三类:配偶、血亲、姻亲。白纸黑字,配偶打头阵。 我二舅当年离婚打官司,律师指着这条说:“瞧见没?法律上最亲的不是你爹妈,是你枕边人!” 昨晚跟哥们喝酒还聊这事。他姐离婚争房产,公婆跳出来说这是祖产。法官直接翻法典:“配偶优先继承,轮不到你们指手画脚。” 要我说,这排序太现实了。爹妈陪你前半生,儿女陪你后半生,只有配偶跟你从头走到尾。去年我住院手术,守夜的是我老婆,喂饭擦身端尿盆,亲闺女都没她细心。 你们发现没?现在年轻人领证前都让对方查征信了。这哪是结婚,分明是找终身合伙人! 要是哪天真能单性繁殖,这条文估计得重写。但现在?两口子就是命运共同体。 你家的财政大权在谁手里?买房写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