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兰某等4人在村头坟地旁林地铺电网电野兔,天黑后设备供电,兰某在车内看管。当晚9点,酒后的任某和朋友刘某带猎狗等去抓野兔,发现后报警。民警抓捕时兰某4人逃跑,任某二人偷设备,刘某被电,任某更是在拿逆变器触电身亡,家属索赔170万余元被驳 2023年深秋的一个傍晚,湖北襄阳某村外,兰某带着三个同乡钻进了这片靠近坟地的林子。 四人商量好要电几只野兔解馋,麻利地铺开两套电网,分工看管后,天刚擦黑就通了电。 负责盯守其中一套设备的兰某没太当回事,躲进停在路边的车里刷手机,偶尔抬眼瞥一下林地方向。 当晚九点多,任某和刘某带着猎狗、背着热成像仪,骑着电动车也进了林,两人刚在民宿喝了不少酒,醉意里还揣着捕猎的兴致。 远远看到路边的车,两人凑过去打探,弄清是电网电野兔后,酒意也压不住对这种危险行为的警觉,转身回民宿就报了警。 十点左右,民警赶到现场,刘某指了车的位置,民警立刻上前排查。 兰某等人看到警察来了,还都没说一句,赶紧开着车就跑,警方也开车去追。 等他们都走了之后,任某盯着地上的电网设备,贪心作祟,跟刘某商量这东西看着值点钱,两人一拍即合,决定趁民警没回来把东西弄走。 刚动手拆卸,刘某的手就碰到了带电部位,一阵麻痛让他直抽手。 可这点警示没拦住两人,他们合力卸下电源夹子,把电瓶搬上电动车,任某还提着个沉甸甸的逆变器。 没走几步,远远看到民警的车往回开,任某慌忙把逆变器扔在草丛里。 等民警走进林地深处搜查,任某又拉着刘某回去捡,他实在舍不得这“到手的便宜”。 弯腰去拾的瞬间,他的手指碰到了逆变器的高压接口,只听见一声闷哼,任某就全身僵硬栽在了地上。 刘某吓得腿软,连滚带爬喊来民警,可任某送到医院时已经没了生命体征。 事后,兰某四人因私设电网被警方罚款拘留,任某家属的悲痛很快变成愤怒,把兰某四人跟刘某都告到法院,要求赔偿170万。 法院审理时,把焦点放在了“责任边界”上。 任某的行为算盗窃,即便电网是违法工具,法律上仍归兰某四人所有,任某以占有为目的拆卸转移,已经符合盗窃的要件。 更关键的是,任某的死亡和兰某私设电网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他不是在林地正常活动时误触,而是盗窃过程中主动接触设备,且明知设备带电还反复操作,属于自身故意违法导致的后果。 至于刘某,他和任某是一起实施盗窃的同伙,法律只保护合法的权益,在共同违法行为中,彼此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照顾义务。 而且从证据来看,刘某也没有故意放任任某触电的行为,所以也不用为任某的死亡负责。 最终,一审和二审法院都驳回了任某家属的索赔诉求,8482元的诉讼费也由家属全额承担。 这件事在当地引发了不少讨论,有人觉得任某本来做了报警的好事,却因为一时贪心把命搭上,实在不值得。 也有人同情家属的遭遇,觉得兰某四人私设电网毕竟有安全隐患,多少该承担点责任。 类似的事情并不是个例,生活中总有人为了一点私利,无视法律规定私设电网、非法捕猎,也总有人在诱惑面前守不住底线,明知是违法的事情还执意为之。 这些行为不仅会给他人带来安全隐患,最终往往也会让自己付出沉重的代价。 守住边界,方能行稳致远,这从来都不是一句空洞的话。 法律有明确的边界,安全有不可逾越的红线,每个人都该在自己的边界内行事,既不做危害他人的事,也不被贪心冲昏头脑,这样才能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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