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饭店服务人员,侵害醉酒女子,获刑3年6个月。
吉林长春 ,朱某某与丈夫在某饭店参加朋友聚餐,朋友相聚推杯换盏,不久朱某某不胜酒力,进入深醉状态。
这时不远处有一双邪恶的眼睛,注视着眼前发生的一切,这人就是拱某。拱某见朱某姿色出众,激发了拱某的欲望,见朱某某深度醉酒,瞬间产生邪恶的念头。
于是拱某壮着胆子冒充饭店工作人员,上前嘘寒问暖,以帮忙照看,安置醉酒顾客为由,成功骗取朱某某丈夫的信任,在众人的目光中将其带离饭店,乘车来到自己住所,趁其毫无反抗能力,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酒醒后的朱某某发现自己被侵害,立即报警。后经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判决,拱某犯强奸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不得不说,拱某真是胆大妄为,朱某某丈夫也很奇葩,居然让一个陌生男人带走自己的老婆,即使是饭店工作人员,也不应该让一个陌生男人触碰自己老婆 ,也应该亲自陪同护送才对呀,这不只是缺心眼,更是没有一点防犯意识。
这件事给所有人提了个醒
第一,邪恶之心不可有,贪一时之快,换几年人身自由,太不值。
第二,朋友聚会,喝酒要适度,能推脱尽量不喝,切勿逞能,尽量控制酒量,浅酌微醺才有自控力。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