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男子因怀疑妻子出轨,便一路跟随妻子来到酒店,随即冲入房间同情夫扭打在一起,因不敌对方,男子最终被打成轻伤二级。事后,男子将情夫告上法院要求严判并赔偿,情夫则辩称他是正当防卫,不应担责。(来源:凤庆法院) 陈大江和刘小丽是夫妻关系,两人婚后育有一子。 事发的前一天晚上,刘小丽同男子杨某等人在当地一家酒店聚餐。 结束后,已是深夜10时许,刘小丽和杨某上了罗某的车,两人随后在一家酒店下车并进入了酒店某楼栋房间。 大概过了4个多小时,刘小丽才从酒店房间内出来。 在此期间,丈夫陈大江曾多次给刘小丽打电话,但都无人接听。 陈大江感到情况不妙,觉得妻子这是出轨了,于是他决定要先按兵不动,寻找机会抓奸抓双。 第二天,陈大江一直在后面尾随着刘小丽。 果不其然,刘小丽在送完孩子后,径直前往了头一天的待过的酒店房间。 待杨某开门时,陈大江伺机冲了进去同对方扭打在一起。 而后,两人被服务员和刘小丽拉开。 双方在此次打斗过程中均受伤,陈大江受伤部位在头部,而杨某则手臂、腿部受伤。 陈大江受伤更重,经鉴定,受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而后,杨某被警方拘留。 陈大江先是签下了谅解书对杨某进行了谅解。 但在审查起诉阶段,陈大江撤回了谅解书,又不同意谅解。 检方随即以故意伤害罪对杨某提起了公诉。 陈大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诉讼,认为杨某长期利用工作便利破坏他人家庭,违背公序良俗,应当予以严判。此外,还要赔偿其各项损失合计51441元。 对此,杨某一方表示,当时陈大江冲上来,一言不合就对其进行殴打,其为了避免受伤,而不得已采取反击,其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此外,关于两人在头一天晚上待了4个多小时而到底做了什么,杨某和刘小丽有不同的说法,一方表示两人是在醉酒后睡着了,一方则说是在随便聊天讲白话。 1、说实话,无论是哪个男人,遇到这样的事情,都得气的半死。 自己的妻子与陌生男子孤男寡女独处一室长达4个多小时,无论是“醉酒睡着了”,还是“讲白话”,这两种说法都不具有可信度。 也难怪陈大江会一言不合就直接和杨某打了起来。 2、那么,对于两人的行为从法律上来讲又如何评价呢? 陈大江在怀疑妻子出轨后,采取跟踪抓奸的方式,本身并不违法,但冲进房间与杨某扭打,其行为超出了合理范畴。 之后,两人打斗起来,双方互有伤害,故双方的行为应当为互相斗殴。 在互殴中,因为双方都有伤害对方的故意,均实施了不法侵害对方的行为,故如此作为都不具有合法性。 所以,一般在这种情况下,就不会存在正当防卫行为。 这样一来,杨某基于伤害的故意,将陈大江殴打致轻伤二级,已经符合成立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故应当构成故意伤害罪。 而对于陈大江而言,因没有采取合适的方式去解决矛盾,其行为亦违法,其行为有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 3、法院会怎么判呢? 根据现有证据认定,杨某同刘小丽存在不轨关系,陈大江生疑后上门抓奸绝非没事挑食。 但双方在此过程中均未保持理应且采取克制的态度,而发生殴打,该行为的性质系互殴。 显然,杨某一直对陈大江的头部等要害部位实施殴打,其暴力程度高于陈大江,最终致使陈大江受伤致轻伤二级,符合互殴型故意伤害罪,对于其正当防卫的辩护理由不予采纳。 杨某事后具有自首情节,且陈大江因怀疑刘小丽出轨而未冷静处理引发厮打,存在过错,故对杨某可以从宽处理。 据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由杨某赔偿陈大江各项经济损失合计4049.82元。 当然,毕竟此事发生的关键主体是因刘小丽对婚姻不忠而引起。 陈大江可以选择原谅,也可以选择提起离婚诉求,要求多分财产并让其赔偿损失。 总之,在婚姻中,忠诚永远是第一位的。 如果双方互敬互爱,就好好在一起;如果双方离心离德,就好聚好散,千万别搞一些婚外情,破坏自己且又破坏别人家庭的事情来,因为这样,只会害人害己!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说说你的看法! 关注@贤哥说法 从案例中学习法律知识,品百味人生。(注:文中人物为化名)
云南临沧,男子因怀疑妻子出轨,便一路跟随妻子来到酒店,随即冲入房间同情夫扭打在一
沛山评生
2025-06-06 1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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