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出轨的代价!”河北沙河,40多岁男子下班后和妻子说去公司聚餐,结果去了女同
“这是出轨的代价!”河北沙河,40多岁男子下班后和妻子说去公司聚餐,结果去了女同事家中约会,期间还发生了亲密关系。可谁知因为过于兴奋,导致男子突发脑出血,后经及时抢救虽保住了命,但也成为了植物人。公司得知男子与女同事的行为后,认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对男子作出了开除处理。男子的家属不服,状告公司要求支付违法解雇的赔偿金、补缴病假期间11个月的社保、支付医疗补助金,共计38.3万余元。法院判了!“你丈夫出事了,赶紧来医院。”电话是深夜打来的。张某的妻子赶到时,人已经进了手术室。她只知道丈夫下班后没回家,说是公司聚餐,其余的一概不清楚。事情发生在河北沙河。那天张某下了班,跟妻子说单位有饭局,晚点回来,他四十多岁,平时没什么异常。实际上他没去聚餐,而是去了同公司一个女同事的住处。两人发生了亲密关系,过程中张某突然倒下。当天便紧急送医,手术后,虽然命保住了,但人还没醒过来。公司很快查清了缘由,直接给张某开除了。这家公司2023年开过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一份《员工基本守则和奖惩制度》,里面白纸黑字写着:与异性同事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不支付任何补偿。张某本人就是那次职代会的职工代表之一,制度怎么定的,他比谁都清楚。2024年3月,公司拟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先通知了工会,工会没有提出异议,随后把通知书送到了张某当时的配偶手上,程序走完了,挑不出毛病。张家人不服。张某的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替躺在病床上的儿子打官司,要求公司补缴11个月社保,支付疾病救济费、医疗补助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四项加起来38.3万余元。理由听起来不无道理:人还在医疗期内,公司说开就开,法律不是有保护吗?可法律保护的是另一回事。医疗期这三个字,保的是员工生了病,公司不能拿“你干不了活了”当借口把人撵走。它管不了员工自己干了严重违反规矩的事,张某明知制度禁止,还是做了,这叫过错在先,公司按规矩处理,不欠他的。法院也是这么看的。张某不只是普通员工,他还是当初参与定规矩的职工代表。如今公司解除程序也走完了,通知工会、送达通知,没有硬伤。解雇合法,那38万的大头,赔偿金和医疗补助金,一分没支持。不过病假工资是另一码事。从张某发病到解除通知送达,中间一个多月他确实是病着的。公司按当地标准支付了11159.98元病假工资,这笔钱法院判了。有人可能觉得公司太狠。人都成植物人了,还开除?但换个角度想,制度是张某自己参与定的,签字的时候他知道规矩是什么。出事之后,家属回过头来要公司为他的选择买单,这说不通。这案子真正值得琢磨的地方,是它划了一条线。生病了,法律给你兜底,这是底线。但兜底不等于之前做过的错事可以一笔勾销。法院的判决其实在说一个很朴素的道理:权利有边界,规矩不是摆设。判决下来,公司赢了一场官司,但没人真的赢了什么。张某还躺在床上,妻子要面对丈夫的背叛和家庭的崩塌,老母亲要照顾一个再也醒不过来的儿子。那一万多块病假工资,放在天价手术费面前,什么都改变不了。规矩立在那儿,是给人守的,守住了,日子才能踏实往前过。而有些代价,从来就不是钱能算清的。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信息来源:浪张新闻文|红星编辑|南风意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