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一位宝妈带着孩子出门溜达,回来站在自家门口,一摸口袋,钥匙忘带了!孩子在一旁眼巴巴地望着,小脸蛋上满是委屈,宝妈急得直跺脚,心里像有只小兔子在乱蹦。 情急之下,宝妈赶紧掏出手机,在网上找了个开锁师傅。电话里,她跟师傅说得明明白白:师傅,我家门锁了,您能来开下不,谈好60元哈。 师傅在电话那头拍着胸脯保证:没问题,我这就来,保证给您把门打开。 不一会,师傅赶到了。他穿着一身工作服,背着个工具包,看起来还挺专业。宝妈心里稍微松了口气,心想这下有救了。 师傅二话不说,就开始捣鼓门锁,一会用工具捅,一会又侧耳倾听,那架势,就像在破解什么高深密码似的。 可捣鼓了半天,门还是纹丝不动。宝妈在一旁看着,心里直犯嘀咕:这师傅到底行不行? 这时候,师傅突然停下手中的动作,皱着眉头对宝妈说:你这门把手和锁芯都坏了,得换新的,不然门可打不开。 宝妈一听,忙问:那得多少钱? 师傅伸出一根手指,晃了晃说:420元。 宝妈心里虽然觉得有点贵,但想着能赶紧进家门,也就答应了。 师傅麻溜地换好锁,宝妈刚准备掏钱,师傅又来了一句:安装费400元。 宝妈一听,这价格从最初的60元一路飙到了800元! 她难以置信地看着师傅:师傅,您这价格涨得也太离谱了吧?一开始说好的60元,怎么现在变成800元了? 师傅却一脸不耐烦地说:我这锁和安装费都是明码标价的,你要是不给,这门可开不了。 宝妈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遇到这么个黑心的开锁师傅。她坚决地说:我不给,您这是欺诈消费者,我要报警。 师傅一听宝妈要报警,立马变了脸,他指着宝妈的鼻子,骂骂咧咧地说:你敢报警?我今天就让你进不了这个门! 说着,他竟然动手把刚装好的新锁给拆了下来,然后砰的一声,把宝妈和孩子锁在了屋里,转身撒腿就跑。 宝妈在屋里急得直哭,孩子也被吓得哇哇大哭。她赶紧报了警,一边安慰着孩子,一边焦急地等待着着民警。 不一会,民警赶到了,可开锁师傅早已没了踪影。民警在现场了解情况后,安慰宝妈说:您别着急,我们会尽快找到这个师傅,让他给您一个说法。 宝妈坐在屋里,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只是忘带钥匙,想找个开锁师傅帮忙,怎么就惹出这么多麻烦来呢? 她对民警说:这开锁师傅太黑心了,可平台也有责任,他们审核这么不严格,啥人都能接单,这不是坑我们消费者吗? 民警点点头说:您说得有道理,我们也会对平台进行调查,督促他们加强审核监管。 这起事件中,开锁师傅利用宝妈焦急的心理,坐地起价,甚至还做出锁人的恶劣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而平台在审核监管方面的缺失,也为这类事件的发生提供了可乘之机。 当遇到这种权益被侵犯的情况时,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1,开锁师傅在价格方面,最初与宝妈谈好60元开锁,之后却以各种理由将价格飙升至800元,这种行为涉嫌欺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开锁师傅以虚假的高价诱导宝妈接受服务,明显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宝妈的合法权益,宝妈有权要求开锁师傅进行赔偿。 2,开锁师傅在宝妈拒绝支付不合理费用并报警后,骂骂咧咧地拆新锁,还将宝妈和孩子锁在屋里,这一行为涉嫌非法拘禁。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虽然开锁师傅锁门的时间可能不长,但他的行为已经对宝妈和孩子的人身自由造成了侵犯,若宝妈和孩子因此受到惊吓、身体不适等伤害,开锁师傅将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3,平台对开锁师傅的审核监管缺失,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平台有义务对入驻的开锁师傅进行资质审核、信用评估等,确保其提供的服务合法合规。 如果平台没有尽到这些义务,导致消费者受到损害,那么,平台就需要与开锁师傅一起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来源:7月28日第一眼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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