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一女子贷款30万,期限一年,到期后不见归还,银行联系不到,到她家催款,这才发现,女子已经去世,留下两个未成年孩子,丈夫无稳定收入,家里只有一套房子,房子价值55万,50%的份额是女子遗产,银行告到法院,要求女子父母、丈夫及两个未成年子女作为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应优先用于还清贷款,法院却有不同意见。❀ “没钱还债?那我们就只好报警了!”银行的工作人员义正言辞的说着。 2024年5月,银行有一笔贷款订单应该在本月归还,可是马上要到月底一直没有等到人来。银行工作人员只好前往吴女士的家中要债。 可是银行的工作人员到达吴女士家中之后发现,家中只有吴女士的丈夫和两个孩子。原以为吴女士是因为还不上债跑了,谁知了解过情况之后发现。吴女士在一个多月之前突发意外离开了人世。 银行认为“父债子偿”,吴女士在银行贷的款,如今吴女士去世,两个孩子又尚未成年。吴女士与丈夫又尚未离婚,所以吴女士的债务理应由吴女士丈夫承担,可是吴女士的丈夫对吴女士贷款一事并不知情。 原来是吴女士当年想要改变家中境况,就下定主意想要做生意,所以才向银行贷款。而如今,吴女士突发意外,吴女士的丈夫又身患残疾,平时只能靠打一些零工勉强维持生计。两个孩子一个上二年级,一个上四年级,正是花钱的时候。 自从吴女士走后,父子三人过的十分艰难。经过银行调查,发现父子三人所居住的房子,登记在夫妻俩名下,价值五十五万。按照遗产条例,这个房子一半是吴女士的遗产,应该用于还债。 可是父子三人如今只靠这房子遮风挡雨,若是房子也没了,父子三人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再加上两个孩子的生活费与学费仅靠吴女士的丈夫打零工恐怕难以维持。 吴女士的丈夫便请求银行可以宽限些时日,他一定想办法还上这笔钱。可是银行为了追回贷款,直接将父子三人告上了法庭。 法庭经过调查,发现吴女士的丈夫事先并不知道吴女士贷款的事情。而且吴女士贷款的钱并未用于家庭开销,吴女士的丈夫并没有还款义务。 而且两个孩子尚未成年,若是连房子都没有了,两个孩子将流离失所。吴女士的丈夫也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随时都会面临失业的风险。这样两个孩子的生活费用和学费就都成了问题。 法庭了解过情况之后,认为吴女士的遗产中应该有一部分是属于两个孩子的。又结合了吴女士家中境况和法院条例规定,最终法院判决:在吴女士的遗产范围内,为其未成年子女保留必要遗产份额7.5万元。 剩下的20万元,由吴女士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共同偿还银行欠债。 对于这件事情,你们怎么看?
湖北十堰,一女子贷款30万,期限一年,到期后不见归还,银行联系不到,到她家催款,
鉴清评趣
2025-07-31 15: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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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16
我觉得银行要先证明死去的吴女士跟别人有夫妻关系亲子证明之类。
用户48xxx83
这种故事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