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零度时评去2024年1月报道,36岁的曹某是已婚女子,在离家很远的卫生院工作,每次下夜班都得骑车几十分钟往家赶,时间一长,曹某就搬到了单位宿舍住,想着这样方便些。 在工作期间,曹某认识了大自己4岁的男子罗某。俩人没有过多接触,只是在一起工作,见面了打个招呼,平常也不会一起吃饭,聊天。因为曹某刚到卫生院工作,很多人都不认识,也不是自来熟的人。 然而在曹某入职半年后,和罗某熟悉了一些。毕竟在一个地方上班,天天见面,有时不忙会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曹某会给罗某吐槽自己遇到不开心的事情,罗某听后会给曹某提供情绪价值,说搞笑的事情哄她开心。甚至还约她去山上看风景,放松。 当时罗某开车载着曹某去山上的时候,罗某就想和曹某进一步发展,早就对她有意思了,想趁没人的时候发生 关系,可那时候曹某看出了罗某什么意思,立马拒绝了。 因为他们俩在一个地方上班,是同事,如果越界了卫生院的人都知道,他们怎么解释,而且罗某还是有丈夫,有家庭的人。 罗某被拒绝后,没有在争取。曹某也认为俩人会保持这样的关系,仅同事而已。可是第二天晚上9点多的时候,他们俩又开车上山,车子停到了同一个地方,而罗某又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以及想和曹某发生事情。 而这一次,曹某没有拒绝。可是事情发生后,罗某将曹某送回去,以为他们就这么好上了,可曹某却不这样想,她直接将罗某的所有联系方式全部拉黑。 罗某摸不清曹某到底怎么想的,为何拉黑。他之后的一个多月,一直想尽各种办法与曹某联系,可曹某都不搭理他,始终拒绝他的好意。并且在和他人吃饭的时候,曹某告诉众人,罗某骚扰她! 一时间,在卫生院罗某的好印象全没了,大家都对他指指点点,与他保持距离。罗某觉得自己很委屈,明明是你情我愿的事情,为何曹某说出来的话就变了一个味道? 当他找到曹某想问清楚的时候,曹某表示他们就是同事关系,希望罗某认清自己,不要越界。罗某不甘心,跑到曹某的宿舍去,想好好谈一谈,结果俩人又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关键是,曹某有时候不生气,有时候生气...... 罗某事后觉得自己冲动了,可能让曹某对自己的印象不好了,为了认错,拿出400元给曹某,希望这件事不要说出去,如果事情被说出去,估计不好在卫生院待下去了。结果曹某不要钱,也不原谅罗某,直接将他告到派出所! 一审证据不足,罗某无罪,但案子又被重审,罗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因为曹某将男子拉黑的时候,就已经排斥他了;头一次没有报警,是看在俩人都是同事的份上,而且,曹某有家庭,怎么可能“自愿”。 有人说,女子报警可能是在第二次过程中有不愿意的情况。可男子还是执意跑到宿舍去,这不能判刑吗? 那么你们是如何看待这件事的?
据零度时评去2024年1月报道,36岁的曹某是已婚女子,在离家很远的卫生院工作,
墨色山水情未了
2025-08-01 15: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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