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小三的下场!”广东深圳,一男子与保姆同居17年,妻子始终不肯离婚,结果男子非

牧童的娱论 2025-08-02 12:01:28

“当小三的下场!”广东深圳,一男子与保姆同居17年,妻子始终不肯离婚,结果男子非要给保姆名分,于是把妻子起诉到了法院,死活要和妻子离婚,却遭到法院拒绝!于是男子立下遗嘱,打算将300平房子,4000万财物都赠与保姆,随后他再次上诉,最终法院判离!谁料妻子不服,便提起上诉,没成想二审期间,男子去世,于是保姆拿出遗嘱,要求拿走男子遗产,可被妻子不给!气得保姆告上法院,可判决却让人非常意外! 从2005年说起。那一年,刘某请来了一位年仅26岁的小林来照顾他年迈体弱的母亲。 小林勤恳能干,嘴又甜,很快便赢得了刘母的好感。刘母去世后,刘某并没有辞退小林,而是让她留下来打理家务、照顾他的生活起居。 没过多久,两人之间逐渐由主仆关系发展为男女关系。 尽管刘某仍有合法婚姻在身,但他与妻子马女士的关系早已名存实亡。马女士常年生活在香港,与刘某分居已久,两人基本没有感情交流。 刘某多次提出离婚,但马女士坚决不同意,认为“你玩归你玩,家是我的,我不同意离,谁也不能抢走我名分”。 面对妻子的强硬态度,刘某也只能一边维持着婚姻,一边与小林同居。他公开在亲友面前介绍小林为“刘太太”,甚至让她参与公司的部分事务。 两人宛如夫妻,不少朋友都以为刘某早就离了婚。 随着时间推移,小林逐渐对“名分”起了执念。2018年,小林在一次家庭聚会中当众问刘某:“你什么时候才能让我成为真正的刘太太?”刘某尴尬地笑着说:“再等等,我正在办离婚。” 其实,那一年刘某已第四次起诉妻子马女士要求离婚。 他递交的起诉状中称:“夫妻感情破裂,已分居十余年,毫无共同生活基础,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婚姻关系。” 然而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双方感情确有隔阂,但马女士始终不愿离婚,且未构成《婚姻法》中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条件,驳回原告请求。” 几次三番都失败后,刘某索性采取了另一种方式。 他于2021年私下立下遗嘱,在深圳某律所请了两名见证人,并用自己亲笔写下遗愿:将位于宝安区的独栋别墅及名下全部现金、理财产品、车辆等共计4000万元财产,全部赠与小林。 理由是“小林女士照顾我十几年,视我如亲人,比妻子更值得信赖”。 遗嘱完成后,刘某将其存在家中保险柜里,还拍下视频说:“这是我自愿所写,谁也不能更改。” 2023年底,刘某再次将马女士起诉至法院请求离婚,这一次法院考虑到两人已分居超过十五年,最终判定解除婚姻关系,刘某如愿以偿。 马女士对此极为不满,当即上诉至深圳市中院。但就在二审期间,刘某因突发脑溢血病逝,终年68岁。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打乱了一切。二审尚未出结果,婚姻关系依旧悬而未定,小林迅速拿出遗嘱,找到马女士,要求按遗嘱内容继承刘某遗产。 马女士勃然大怒,怒斥小林:“你不过是一个保姆,凭什么来分我丈夫的财产?你们不伦不类,践踏我的婚姻,现在他死了,你还想来分家产,做梦!” 小林则坚定表示:“我陪了他17年,照顾他生活、为他分忧解难,他临终前也是让我继承一切,我只是要回属于我的。” 双方僵持不下,小林最终将马女士告上法院,请求确认刘某的遗嘱合法有效,并主张继承全部遗产。 法院认为,本案遗嘱虽然形式完备,具有法律外观,但内容本质上侵犯了婚姻家庭制度的正当性。 刘某在婚姻尚未解除的前提下,将全部财产遗赠给长期与其非法同居的小林,属“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 《民法典》第1133条明确规定:遗嘱不得损害继承人依法应得的合法继承权,也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法院认定,小林与刘某之间虽有长年感情基础,但不属于合法婚姻,不能获得遗产继承权。 2024年7月,宝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遗嘱无效,小林无权继承刘某遗产。 判决下达后,小林情绪崩溃,当庭痛哭:“我为他付出了一辈子,到头来竟什么都没有!” 而马女士则冷冷看着对方,轻声说了一句:“该是谁的,就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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