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老太太年迈体弱,就让在广州工作的女儿辞职回来,母女签订协议,她把490万卖

小加娱的史书 2025-08-08 18:16:32

北京,老太太年迈体弱,就让在广州工作的女儿辞职回来,母女签订协议,她把490万卖房款给女儿,女儿承担她养老和丧葬费用。以及租房费用。女儿支付3年房租后,一次性为母亲交20万养老院费用,不料老人只住了5个月就坚持租房。女儿提议用养老院费用抵前2个季度的租金,老人大怒,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赠与,要求女儿返还490万。法院判了!   据杭州网8月7日报道,老太太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一个人生活很困难,就希望在广州工作的女儿能回来照顾自己。   为了让女儿安心回北京,老太太把房子卖了,拿到了490万的卖房款,其中480万给了女儿,母女俩还签了份协议,约定女儿负责老太太的养老、丧葬和租房费用。   女儿吕某按照约定,辞掉了广州的工作,回到北京,她先是帮母亲付了三年的房租,后来又一次性掏了20万给养老院,让母亲住进去。   可没想到,母亲在养老院只住了5个月,就说不习惯,坚持要搬出来租房住,女儿想着养老院的钱已经付了,就提议用这笔钱抵扣前两个季度的房租。   这下可惹恼了老太太,她觉得女儿没尽到养老的责任,直接把女儿告到法院,要求取消当初的赠与协议,还要女儿把480万还回来。   法院一审支持了老太太,判决取消赠与协议,要求女儿返还490万。   女儿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查清楚了,老太太实际给了女儿480万,不是490万,于是改判女儿返还480万。   这起纠纷的核心,其实是母女俩对协议的理解出了偏差。   老太太觉得,给了女儿这么多钱,女儿就得把她照顾得舒舒服服,养老院不行就得接着租房,费用得另算。   而女儿觉得自己已经付出了不少,辞职、付房租、掏养老院费用,母亲临时改变主意,让她有点措手不及。   法律上,赠与协议是有约束力的,但如果受赠人没按约定履行义务,赠与人可以要求撤销协议。   法院显然认为女儿在养老这件事上没完全做到位,所以支持了老太太的诉求。   现在社会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很多老年人都希望子女能多陪陪自己、照顾自己,可对子女来说,现代生活压力大,工作和家庭有时候很难两全。   女儿吕某为了母亲,放弃了广州的工作,回到北京,这份付出不能说没有,可母亲对养老方式的临时变动,也确实给女儿添了经济和心理负担。   双方都没能好好沟通,导致矛盾越闹越大。   网上对这事的看法分成了两派。   有人站在老太太这边,觉得她把毕生积蓄都给了女儿,女儿就该把她照顾得妥妥当当,尤其是用养老院费用抵租金的提议,让一些人觉得女儿有点“算计”,不够孝顺。   另一边也有人为女儿抱不平,觉得她已经尽了不少力,母亲突然搬出养老院,等于推翻了之前的安排,女儿的提议虽然不合适,但也能理解。   还有人觉得,母女俩当初的协议不够清楚,没说好具体怎么养老,埋下了矛盾的种子。   传统观念里,子女照顾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但现在很多人为了工作跑去外地,父母留在老家,变成了“空巢老人”。   法律也在鼓励老年人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通过起诉来确保子女履行养老义务,这起案件就是个例子,说明光靠亲情不一定能解决问题,有时候还得靠法律来划清责任。   这件事也提醒大家,家庭内部的养老协议得尽量写清楚,最好有第三方来见证,免得日后扯皮。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别的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如果喜欢这篇文章,点赞关注支持一下,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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