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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果园鲜丰上演西瓜对轰,砸爽了?瓜农看了想流泪

“哐当!”一颗西瓜狠狠砸在柏油路上炸开,鲜红的瓜瓤溅在地上,紧接着又是此起彼伏的“砰砰”爆裂声。近日,重庆财信城市国际小

“哐当!”一颗西瓜狠狠砸在柏油路上炸开,鲜红的瓜瓤溅在地上,紧接着又是此起彼伏的“砰砰”爆裂声。近日,重庆财信城市国际小区附近,百果园与鲜丰水果两家门店员工竟在街头互砸西瓜,原本贩卖甜蜜的水果成了“武器”,满地狼藉宛如战场。战火未熄,“弹药”又从西瓜换成荔枝,一颗颗饱满的果实被高高抛起、重重摔落。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当荔枝漫天飞舞时,几位大妈却淡定穿梭“战场”,旁若无人地弯腰捡拾散落果实,而激烈争执的双方,竟无暇顾及这场意外的“丰收”。

百果园店员事后透露,这场闹剧的导火索,竟是“位置边界问题”。原来,因门店布置可能越过了双方默认的“三八线”,在对方要求移回时,己方动作稍慢,瞬间点燃怒火。尽管估算损失不过一两千元,这场别开生面的“水果大战”视频却火速刷屏网络,让人不禁感叹:商业竞争再激烈,也不该让街头变成失控的角斗场。

咱中国人做生意,就讲究个“扎堆效应”。一条街上,你看那奶茶店、手机店,恨不得门挨着门开。水果店,尤其是百果园、鲜丰这种定位差不多的高端水果店,更是喜欢“贴脸”竞争。好嘛,邻居做成了冤家,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你卖贵一块,我赔本紧跟,工作压力在无形中日积月累。情绪憋久了,总得找个缝儿泄气。 这次就因为个“位置边界”,说白了可能就是谁家东西稍微摆过界了一点的事,怎料一点火星子,“嘭”一声,直接“爆瓜”了!西瓜成了“炮弹”,荔枝成了“手雷”,场面是够“壮观”,但想想真不值当。

这事儿最让人膈应的地方在哪?卖水果的,居然把水果当成了“出气筒”! 想想看,一个西瓜从地里的小苗苗,到长成十几斤的大胖小子,农民伯伯得浇多少水,晒多少太阳?荔枝更金贵,凌晨就得摘,就为了那口鲜甜。结果呢?在咱水果店员手里,成了“牺牲品”,砸得稀巴烂!红彤彤的瓜瓤混着泥土,这画面看着解压?别逗了,想想背后流汗的农民,真挺心疼的。

你说你气不过,非得扔点啥?行!那你倒是往好处扔啊! 大热天的,旁边就是马路,来来往往多少人?你把那西瓜切了,荔枝分了,喊一嗓子“免费吃瓜消暑啦!”,这不比砸地上强一万倍?既解了气,又能赚波路人缘,说不定还能上个“暖心新闻”。结果呢?一地狼藉,只给大妈们提供了“捡漏”的机会,还被网友拍下来当笑话看,丢人丢大发了!水果砸了不可再生,口碑砸了更难捡回来啊!

店家自己说损失一两千,听着好像不多?但对打工人来说,这可能就是大半个月工资!更关键的是,这事儿法律上可不是“砸完就完”的:

1.赔钱跑不了:员工上班时间砸店里的水果(甭管砸谁家的,大概率是公司的财产),这属于“职务行为造成的损失”。公司之间互相赔完,最后这账很可能算到具体砸瓜的员工头上。工资里扣?想想就肉疼!

2.警察叔叔真会找你“谈心”:当街这么互砸,很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 重点看这两条:

第二十六条:寻衅滋事!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的。你们这西瓜荔枝满天飞,满地狼藉,围观者拍照,妥妥的“秩序混乱”现场啊!这条就能处 5-10天拘留,还能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虽然损失一两千块,可能够不上刑事犯罪(刑法里故意毁坏财物罪起点通常是5000元,各地略有不同),但根据这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你们这当众互砸,算不算“情节较重”?警察叔叔说了算。

拘留几天,留个案底,再罚个几百上千块… 为了个“谁家东西摆过界几公分”的事儿,冤不冤?工作也可能砸了!

所以说,砸的时候是挺“豪横”,事后算账就傻眼了。这“瓜”吃得,代价可不小!

水果店开隔壁,竞争激烈,理解!员工压力大,也理解!但把好好的水果当武器互砸,既糟蹋了东西,寒了种瓜人的心,也丢了自己的脸面。

咱就不能换个思路竞争吗? 比比谁家西瓜更甜,谁家荔枝更新鲜,谁家服务更贴心?哪怕实在气不过,两家店长坐下来,把“三八线”划清楚,以后井水不犯河水,也比当街“炮轰”强啊!

最后真心劝一句:水果是用来吃的,不是用来砸的!当矛盾出现时,大可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却像孩子般用互砸水果宣泄情绪,这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将小事酿成笑话。或许有人觉得不就一点水果没什么大不了,但真的没想过后果吗?一地狼藉破坏公共秩序,双方员工可能面临赔偿与处罚,两家店铺的口碑也会因此受损,最终得不偿失。当鲜红的瓜瓤被随意践踏,晶莹的荔枝散落街头,被浪费的不仅是食物,更是他人的辛勤付出。下次再遇矛盾,不妨深呼吸,坐下来好好谈一谈。毕竟,用理性化解冲突,远比冲动砸水果,来得体面且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