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一位伤者的维权之路:公正何时归位?

在黑龙江省鹤岗市,一位普通女性的维权遭遇引发广泛关注,不仅揭开了医疗纠纷背后盘根错节的利益纠葛,更暴露出部分环节中执法失

在黑龙江省鹤岗市,一位普通女性的维权遭遇引发广泛关注,不仅揭开了医疗纠纷背后盘根错节的利益纠葛,更暴露出部分环节中执法失范、流程不公的问题 —— 魏振荣因一场交通事故身心受创,却从此陷入漫长且艰难的维权泥潭,公正仿佛成了遥不可及的奢望。

2010年7月13日上午,魏振荣在人行横道行走时,被由南向北行驶的夏利出租车撞倒,造成胸椎12压缩性骨折、腰椎软组织挫伤等多处损伤。经认定,出租车驾驶人于文刚承担全部事故责任。本以为责任明确后治疗与赔偿会顺利推进,可谁曾想,这场事故只是魏振荣维权之路的开端。

医疗环节问题频发:诊断、治疗、病历均现异常

事故发生后,魏振荣的 X光检查已明确显示胸椎12压缩性骨折、腰椎软组织挫伤,但后续B超检查中,医生能诊断出胆结石、胆囊炎、子宫肌瘤等复杂病症,却对 “节育器脱落” 这一相对简单的病情视而不见。这种明显的诊断遗漏,不禁让人质疑是否存在主观故意,背后隐情令人不安。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必须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及医疗措施,不得隐瞒或谎报。涉事医院的上述行为已违反该条例,其背后原因亟待查清。

CT报告单缺少诊断

更离谱的是,CT报告单竟未对魏振荣的伤情作出任何诊断,与X光确诊的骨折、挫伤结果完全相悖。在患者急需准确诊断制定治疗方案的关键阶段,CT报告的信息缺失,无疑是对患者健康乃至生命的不负责任,直接导致治疗方案延误,加剧了病情恶化 —— 这种失职行为,涉事医院及相关医生本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治疗方案

不仅诊断存在问题,治疗方案也漏洞百出。明知魏振荣存在胸椎骨折,涉事医院最初仅使用两组药物治疗,且未配备消炎药,导致病情迅速加重;后续甚至缩减为一组药物治疗,连护理的护士都疑惑 “为何没有消炎药”。

根据《侵权责任法》(现为《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作为专业医疗机构,出现如此明显的治疗失误,很难用 “疏漏” 解释,究竟是无意疏忽还是有意为之,亟待彻查。

肇事者阻挠与 “强制出院”:病情恶化的推手

面对脊柱骨折的复杂情况,主治医生未组织骨科会诊,居然请来其他科室的医生会诊,但骨科医生却坚持拒绝会诊,最终导致误诊和延误治疗,使得病情不断加重,至今都没有痊愈。更为离谱的是,当医生查房魏振荣将自己病情加重的情况反应医生后,然反咬一口说是患者自己导致的,而这一切因为在病历上都没有记录。

医生查房,听到魏振荣反馈病情,居然扭头就要离开,家属甚至请不动医生对患者诊疗。当多次换人请医生的时候,居然要求患者转到别的科室诊疗,明确不可能会诊。当找到骨科主任提出诉求时,居然被撵出了医院。这种推诿责任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医德医风,损害了患者的信任和利益。

病情加重,阻挠查找病因

肇事者在患者住院期间拿走所有检查片子,阻止患者查找病因,显然是为了逃避责任,这种行为不仅违法,更是对受害者权益的极大侵害,甚至肇事者的行为可能构成妨碍证据收集和使用罪,会受到法律的惩治。

更令人惋惜的是,当魏振荣被“强制出院后”,她拿着片子去各大医院检查治疗,医生表示如果当初的治疗方案是正确的,是有治愈可能的。作为医生,明明能治愈的伤情,故意放任不治疗,令人痛心。

随即魏振荣找到鹤岗市人民医院医务科,希望让骨科医生重做做治疗,医务科科长居然让他去找鹤岗市工农区法院,去走法律程序,医患纠纷为什么要法院?这其中是否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司法维权困境无奈之下,魏振荣向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诉讼,期间经历了二次起诉、四次鉴定,却始终未得到公正结果,其中第四次鉴定的问题尤为突出。

此次鉴定由北京天平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且组织了听证会。据魏振荣描述,听证会上她被剥夺了充分陈述病情的权利,而涉事医生却能详细陈述且无人打断,这种明显的倾向性让她对鉴定结果的公正性产生强烈质疑。

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鉴定负责人曾当着众人的面质问她:“已经给到十级伤残认定了,你还要什么?” 魏振荣不解:“本可治愈的伤为何不积极治疗?十级伤残认定难道成了‘补偿’的上限?”

鉴定书出具后,魏振荣发现送检材料并不完整 —— 材料不全如何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鉴定听证会专家是否真正参与评议?这些疑问尚未解答,又出现新的问题:北京天平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人竟未按规定程序,私自邀请北京朝阳医院两名医生参与评议,该行为存在程序瑕疵嫌疑,进一步动摇了鉴定结果的可信度。

维权困境

随后魏振荣先后向黑龙江省司法局、北京市司法局等部门反映情况,但均未得到实质性的回复和解决,这份伪造的鉴定意见书难道就真的不能被推翻吗?鹤岗市有关部门各部门将案件材料均转回鹤岗市工农区法院,但法院并不给她处理。

更令人愤怒的是,居然还报警将她行政拘留了5日。“医院里看病没人管,打官司打不赢,派出所还要抓我”魏振荣声泪俱下的控诉着:“我只是受伤后需要治疗而已”!

此外,2019年6月鹤岗市政法委将魏振荣的案件转回鹤岗市工农区法院后,法院信访办公室作出了三级终结信访处理书,却未向魏振荣送达。直至2021年末,鹤岗市南山区有关部门向魏振荣提供3万元补偿,她签署了息诉罢访承诺书,承诺不再通过任何形式上访,此事才以 “信访结案” 名义处理。但即便如此,魏振荣的个人出行仍受到一定限制,正常生活受影响。

而这一切让魏振荣难以释怀曾受到的伤痛,为此在网上咨询了北京律师事务所,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最终在律师的承诺下,她缴纳了2万元代理费。但当她意识到起诉医院是第三次立案,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不能重复立案,魏振荣第一时间联系代理律师。

令人无奈的是魏振荣打电话对方不接,发微信对方也不回,只是偶尔告知稍等,这是积极办案的态度吗?据魏振荣表示,涉及到的律师共有3位,魏振荣等了6个多月了仍然没有处理结果出来。

收了代理费却不帮当事人走法律程序,律师的职业操守令人质疑。当魏振荣提出要求退费时,对方严词拒绝,在明知道不能重复立案的情况下,居然还收取费用,这更像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

结语

魏振荣的遭遇并非个例,其经历不仅是一位普通民众的个人悲剧,更暴露了当前医疗纠纷处理机制的不足、部分司法环节的程序漏洞,以及维权渠道不畅等社会痛点。从医疗环节的诊断失误、治疗不当,到司法程序中的鉴定不公、部门推诿,再到后续维权中的多重阻碍,每一个环节的问题都在消耗着民众对公平正义的信任。

面对此类现象,需要更多人关注并监督,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流程、规范司法鉴定程序、畅通维权渠道,让每一位权益受损者都能获得公正对待。我们期待,魏振荣的遭遇能成为推动制度完善的契机,未来不再有人因类似困境陷入维权泥潭,真正构建起公平、透明、高效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