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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某小区物业五星执行四星公示,收费与服务引争议

近日,邹城市一小区业主就物业服务标准、车辆停放管理等问题提出质疑,相关诉求经政务平台反映后,邹城市政府已作出官方回复。业

近日,邹城市一小区业主就物业服务标准、车辆停放管理等问题提出质疑,相关诉求经政务平台反映后,邹城市政府已作出官方回复。业主提出,小区物业服务按五星级标准执行,但公示栏仅公示四星级标准,由此引发对服务收费标准与实际服务标准是否相符的疑问。同时,小区南门主干道路两侧长期车辆乱停乱放,严重影响居民出行安全,虽经多次反映,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业主对此高度关注,并恳请相关部门领导实地查看小区现状。

针对上述问题,邹城市住建局与市交通管理大队联合作出回应。关于物业服务标准问题,经核查备案的碧桂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该项目明确约定服务等级依据《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 第一部分:住宅物业(DB37/T1997.1-2011)》五星级标准执行,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为电梯洋房 1.5 元 / 月 / 平方米,双拼 / 联体住宅 2.5 元 / 月 / 平方米。该收费标准已在开发建设单位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为业主提供相应服务。关于小区南门道路车辆停放问题,官方回复表示,该道路路面已建设完成,目前正完善道路交通设施,交管部门将先期开展巡逻劝导工作,规范停车秩序,保障道路通行安全。

此次小区业主反映的问题,关乎物业服务质量与居民日常出行安全,既涉及物业服务标准与公示、收费的一致性,也涉及公共区域秩序管理与设施完善进度。相关部门已明确处置方向与举措,后续服务落实、设施完善进度及问题整改成效,仍需持续关注。期待物业企业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规范服务公示与执行标准,相关部门加快推进道路设施完善与秩序整治,切实保障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与出行安全,共同营造安全、有序、规范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