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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了,市场局捶卫健委?为的是一份鼓励目录


2026年9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
排在第一的,是湖北省卫健委。
省级卫健委被反垄断执法机构点名,是稀罕事。
扶持本地医药产业,鼓励药品进院,推动创新落地。每一条都正确。
但湖北早就知道它站不住。
2026年2月28日,湖北卫健委自己发了公告,把这份目录废止了。
理由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废得比通报早了半年。9月4日,总局照样把它摆上第一案。
但通报里有个表达,把这层体面全扒了:异化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上一次省卫健委被点名,是海南。关于医责险。
那份文件2010年发的,2023年才被立案。中间隔了十三年。
今天谈谈几个问题:
卫健发个目录,怎么就违法了?
管药的是卫健系统,凭什么市场监管来查?
以后的创新目录,还敢不敢出?
01 | 先看看湖北干了啥通报原文不长,拆成四个动作:
一、2025年11月,湖北印了个目录,挑出26个药。什么药?本地部分企业的药。2026年1月15日,同题目录再发一次。
二、发文喊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优先采购、优先使用,开进院绿色通道。
三、定期督促,谁没达标通报谁。
四、以上全部,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
单拎一条看,都没毛病。
做目录叫产业扶持,鼓励用叫柔性引导,搞台账叫例行追踪。
没有依据嘛……反正文件上通常也不写依据。
但四件事叠在一起:划范围,就这26个;给通道,绿色通道;上考核,填报、通报、督导。
一家外地药企在湖北公立医院面前的处境,不是竞争不过,而是根本不在牌桌上。
通报里有句话写得极准:这种基于产地而非药品本身质量、疗效或价格的区别对待。
这跟药好不好没关系。这跟户口有关系。
02 | 卫健委发个目录,怎么就违法了?四个字:偷换概念。
什么概念?准入门槛。
这两年,国家确实在大力支持创新药进院。
你翻看近年的政策文件,从国办发〔2024〕53号,到《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再到十五五健康规划,上面清清楚楚写着鼓励医疗机构采购使用。
但请注意,国家所有的红头文件,前面都有一个极其关键的定语——创新。
创新药,创新医疗器械。
国家划的门槛看产品属性。不看厂门朝哪开。
厂子建北京、上海、海南都行。能解决临床问题,国家就鼓励。
但这套逻辑到了地方,换了个词。
湖北把定语里的创新,直接换成了本地部分企业。
它改变的是谁能获得优先机会。
在商业逻辑上,这叫不正当竞争;
法律上,这是反垄断法第39条的变相限定,第45条的排除、限制竞争规定。
有人可能会问:文件里写的明明是鼓励,鼓励一下也犯法吗?
语气可以很客气,结果却可能很具体。
但在一个院长归你考核、绩效归你打分的体系里,鼓励后面跟着台账、填报、通报。
那就不是商量。是变相强制。
2025年出台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第四十四条明确划线:不得以地方推荐目录等形式强化对本地产品保护;
2026年正式施行的《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115号令)第四条更是直接挑明:通过设置名录库、备选库、鼓励目录等方式限定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商品,直接涉嫌违法。
这才有了9月4日的通报。
02 | 管药的是卫健系统,凭什么市场监管来查?为它查的不是药,是权力。
药监管能不能上市,卫健管医院怎么用,市场监管管规则公不公平。三条线,各管一段。
总局一个字都没评价那26个药好不好,只问一件事。
你有没有用行政权力,替这26家企业把对手挡在门外。
反垄断法第61条规定,滥用行政权力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给予处分,反垄断执法机构只能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所以那份《行政建议书》的抬头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不是湖北省卫健委。
海南案也是这样。2024年3月,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向海南省人民政府提建议。
因为按照反垄断法,下级滥用权力,板子必须由顶头上司来打。
03 | 这份通报落地,行业里会变什么一、存量目录要体检。
过去几年,很多地方出于地方经济考量,发过不少类似的创新药械鼓励目录或推荐清单。
各省手里类似的政策大概率都得连夜做合规体检,改口径,或者补依据。
海南那份文件躺了十三年才被翻出来。时间不保护任何人。
二、卫健系统会更依赖多部门联合发文。
省政府办公厅发文 > 多部门联合 > 部门独发。
这是最便宜的合规方式。
拉着工信、医保、药监一起署名,既分担责任,又触发会同公平竞争审查。
避免单一部门自己立项、自己过审、自说自话。
三、对企业来说,这是一个明确的信号分岔。
靠我是本地企业,断了。
靠我是创新药械,更宽了。
五、最重要的一条:
全国统一大市场在医药行业,第一次有了带名字、带处分的判例。
以前是原则,现在是案例。
还有许多同仁提到了,二次议价,排他配送等问题,这个也希望有更多法律专家给一些解读,边界在哪?
04 | 提问的方式你问怎么帮本地药企卖药,得到的答案一定是违法的。
你问怎么让临床用上最好的药,得到的答案才会是合规的。
问题问对了,答案自然对。
问题问错了,再漂亮的目录也只是用创新信笺写的地产推荐信。
参考资料:
数据来源:市场监管总局2026年9月4日典型案例通报;《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总局令第115号);《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第四十四条;《反垄断法》第39、45、61条。海南案事实据海南省市场监管局2024年公布案例。湖北废止文件据湖北省卫健委2026年第6号公告(2026-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