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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山阴:七旬老人遭肇事致死判赔50万,赔偿执行仍待落实

一场突如其来的肇事逃逸案件,让一个家庭痛失亲人。在山西省山阴县,这起致七旬老人死亡的交通案件虽已依法判决,但507085

一场突如其来的肇事逃逸案件,让一个家庭痛失亲人。在山西省山阴县,这起致七旬老人死亡的交通案件虽已依法判决,但507085.37元民事赔偿款仍待执行,受害人家属承受着亲人离世与权益维护的双重压力,期盼赔偿能够早日落实。

2025年11月16日14时20分许,陈某焕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经鉴定属机动车的无号牌电动正三轮摩托车,行驶至山阴县合盛堡乡东双山村村委会附近时,与行人李尚千发生碰撞。事发后陈某焕驾车驶离现场,约20分钟后返回,仅将伤者送到门外,没有及时止血。未对伤者进行救助,也未主动承认肇事事实,仅将李尚千送至家门口便离开。随后才通知李尚千家属,谎称撞人车辆已逃逸。李尚千家属得知情况后立即报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警方到场调取监控后,才确认肇事人员为陈某焕,在确凿证据面前,陈某焕才对自己的肇事行为予以承认。

(监控截图,李尚千家属提供)

(监控截图,李尚千家属提供)

(监控截图,李尚千家属提供)

李尚千被紧急送往山阴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抢救,住院7天,花费医疗费13394.87元,最终因开放性颅脑损伤重型,于11月23日经抢救无效死亡。2025年12月19日,山阴县相关公安单位认定,陈某焕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李尚千无责任。

据李尚千家属陈述,2024年陈某焕曾涉及故意伤害案件,其堂哥(大伯家次子)曾协助处理相关事宜并出资赔偿、办理取保候审,李尚千家属对该亲属是否具备代偿能力存有疑问。陈某焕的缓刑考验期于2025年7月届满,本次事故发生在同年11月。事故后双方曾私下协商赔偿,受害方提出20余万元赔偿诉求,经沟通陈某焕一方表示可承担18万元,但始终未实际支付。

民事庭审中,陈某焕的母亲、弟弟、堂哥多次参与应诉,其堂哥曾提出先支付2万元,剩余款项待陈某焕出狱后再支付的方案,李尚千家属方对该方案的可行性与诚意存有质疑。

2026年2月9日,李尚千妻子、女儿、儿子提起民事诉讼。2026年3月12日,山阴县法院作出民事判决,核定医疗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517085.37元,扣除已垫付的10000元医疗费,判令陈某焕赔偿三原告共计507085.37元。

(李尚千家属提供)

2026年3月26日,山阴县法院作出刑事判决,陈某焕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目前仍羁押于山阴县看守所,尚未移交监狱服刑。

(李尚千家属提供)

判决生效后,陈某焕一方以经济困难、本人为多重残疾人、享受低保为由,未履行赔偿义务,态度与协商阶段存在明显差异,李尚千家属质疑其可能存在他人出谋划策、拖延履行赔偿责任的情形。据了解,陈某焕未婚,名下有30亩承包地,曾从事农田灌溉供水经营活动;家中有父母、弟弟、姐姐、妹妹等亲属,多位兄弟姐妹已成家,李尚千家属认为其存在潜在代偿可能。

截至目前,受害人家属除前期1万元医疗费外,未收到任何剩余赔偿款。

亲人离世带来的伤痛难以抚平,生效判决迟迟无法执行,更让这个普通家庭倍感无助。李尚千家属恳请相关部门能够全面核查陈某焕的财产线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督促有能力的亲属协助履行赔偿责任,尽快将507085.37元判决赔偿款执行到位,让逝者得以安息,让家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温度,切实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