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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伟说法:广东广州,男子患上甲状腺癌,没

广东广州,男子患上甲状腺癌,没钱治病,就在网上贷了12.5万,事后,他没法上班,实在还不上贷款。万万没想到,催款短信就发
广东广州,男子患上甲状腺癌,没钱治病,就在网上贷了12.5万,事后,他没法上班,实在还不上贷款。万万没想到,催款短信就发到了父母手机上,更糟心的是,前同事也收到了。男子气愤又纳闷,父母的电话他们怎么知道的?分明是非法获取了自己的信息,还肆意泄露,导致自己抬不起头。于是,他一纸诉状告上法庭。结果,法院给出了两次截然不同的判决。

陈先生虽然不富裕,但日子过得还算安稳,谁知道,突然有一天,查出了甲状腺癌。

治病要花钱,他手头紧,又没存款,没办法,只好在网上借了点钱,前前后后加起来,一共借了12.5万。

病魔缠身,他根本没法长期上班赚钱,收入断了之后,从2022年10月18日开始,他的网贷和信用卡就彻底还不上,全面逾期了。

那段时间陈先生心里又着急又愧疚,一边要跟病痛抗争,一边被欠款压得喘不过气,只想着等身体好点赶紧赚钱还债。

可他没等来喘息的机会,却等来了让他颜面尽失的催收短信。

2023年5月的一天,诡异的事情发生了,陈先生自己的两个手机号、父母的手机号,居然同时收到了同一条催收短信。

短信里清清楚楚写着他的全名,还说这是最后一次协商还钱的事,要是不回复,就把他列入失信名单、起诉、限高、冻结账户。

结尾还留了个400的咨询电话,可怎么打都打不通。

陈先生当时就懵了,他压根没告诉过任何人自己的欠款详情,更想不通催收公司是怎么拿到父母手机号的。

更让他难堪的是,他有一部手机虽然在他名下,但实际是给前同事办公用的。那条短信,前同事也看见了。

等于说,他的负债情况,不光爸妈知道了,连以前一起共事的人也看了个清清楚楚。

陈先生越想越觉得丢人,他查了一下那个号码,发现这个号码的使用单位是江西的一家公司。

他压根没跟这家公司打过任何交道,对方怎么就知道他欠了钱?怎么就知道他爸妈的联系方式?

对方这分明是非法获取了他的个人信息,还肆意泄露。

看着父母担忧又不解的眼神,想着前同事可能产生的误会,陈先生咽不下这口气。

他欠钱是事实,但这不代表催收公司可以随意把他的债务信息散播给无关人员,于是,他决定要用法律维权。

2024年2月,陈先生整理好所有证据,以名誉权被侵犯为由,把这家公司告上法庭。

他满心期待法院能给自己一个说法,可一审法院判决,陈先生败诉。

理由是,那条短信只是催收债务,没有捏造事实,也没有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传播,不至于让他社会评价降低,不算侵犯名誉权。

对此,陈先生不服。自己的父母同事都知道了,闹得沸沸扬扬,这还不算传播?他再次提起上诉。

二审开庭,公司依旧缺席庭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陈先生的信用卡负债、逾期情况属于可识别其个人身份的敏感个人信息,依法受严格保护。

情谱公司作为催收短信服务商,未取得陈先生任何同意,也无法律授权,擅自非法获取其父母及前同事的手机号,并将债务信息群发给无关第三人,完全违背“合法、正当、必要”原则,超出债权催收的合理边界。

其行为直接侵害陈先生的个人信息权益,造成其私密财务状况被不当扩散,带来精神困扰与名誉风险,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侵权构成要件。

综上,二审法官作出判决,撤销一审的败诉判决,要求公司在判决生效十天内,向陈先生书面道歉。

拿到终审胜诉的判决,陈先生心里终于松了一口气,这么久的坚持没白费,总算讨回了公道。

可事情并没有想象中顺利,催收公司依旧耍无赖,判决下来后,迟迟不肯给他书面致歉,连陈先生垫付的一审二审诉讼费,也一分钱都不支付。

无奈之下,陈先生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26年1月,该公司列为了被执行人。

法院一深挖才知道,这家公司早就劣迹斑斑。

2025年接连好几起侵权纠纷,都是被人起诉,公司的公开电话早就成了空号,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妥妥的问题公司。

陈先生的这场维权,狠狠给了非法催收公司一记耳光,就算欠了钱,个人信息权益也不容他人随意侵犯,违法催收终究要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