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平先生在河南三门峡晚上走路时被隔离栏绊倒,导致右腿骨折,他被送到黄河三门峡医院,第二天接受了手术,原以为会慢慢恢复,但术后一周出现肌肉坏死,医生告诉只能截肢,家里人一开始没有多想,觉得这属于意外并发症。
直到2023年,家属去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查电子病历,才发现有问题,病历里多处被修改过,有的记录是出院几个月后才加上的,术前讨论不存在,关键时间点也不符合国家规定,这病历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法院看到病历记录混乱,就直接指出这种情况难以判断医疗过错是否存在,2023年10月一审判决医院承担85%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接近80万元,另外支付3万元精神损失费,2026年1月二审维持原判,法官明确说明病历内容需要真实完整,随意修改会妨碍司法工作。

这件事暴露了电子病历系统存在漏洞,很多医院对系统权限管理不严,谁都能修改记录,改动后还不留痕迹,平先生的案例中,出院后还能往病历里添加内容,说明系统没有设置时间锁定功能,也没有与上级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同步,这种情况并非个例,但很少有人真正追究技术方面的责任。
更让人想不通的是,医院到现在还没有对那位医生做出处理,卫健委这边也没有公布结果,民事赔偿已经解决,但在行政方面就像没这回事一样,2024年北京有家医院因为伪造病历被吊销了执照,相比之下,这家医院就显得太轻松了。

平先生的妻子提到,赔偿再多钱也换不回一条腿,她现在更关心卫健委什么时候给出说法,医生是否受到处罚,医院有没有进行整改,这些事情至今无人出面回应,普通老百姓遇到这种事只能等待一个交代。
我倒是觉得,光赔钱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病历都能随便改动的话,以后患者还怎么相信医院记录,这件事不只是一个人的事,是整个系统的问题,希望这次判决能推动上面采取行动,别让“赔钱了事”变成默认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