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刚过,村头又添几座新坟。老张头走了,留下三亩承包地,两个儿子一个在外地打工,一个户口早就迁到了县城。这地,确权证上写谁的名字?会不会被村里收回去?这不是老张一家的事,这是全国几亿农民都在揪心的问题。

人死了,地怎么办?政策说得明明白白,就三条:
第一,地是集体的,但承包权是家庭的。咱们农村土地确权,确的是"户",不是"人"。老张头虽然不在了,但只要这一户还有人在,承包地就继续种,确权证上写户主的名字就行。所谓"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就是这个理。别听人忽悠说人死了地就得交回,没这回事。
第二,整户消亡的,地才收回。什么叫整户消亡?就是户口本上这一家子全没了,或者全迁成非农户口了。这种情况,集体才能把地收回来重新分配。老张头虽然走了,但只要还有一个儿子户口在村里,这地就还是他家的。
第三,宅基地跟承包地是两码事。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子是个人财产,可以继承。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谁继承了房子,谁就暂时用着这块宅基地。房子塌了不能重建,集体才有权收回。确权的时候,继承人可以申请对房屋进行确权登记,但宅基地那块写的是"使用权"。
特别提醒:确权登记是有时间窗口的,别拖着。家里老人不在了,户内其他成员尽快去乡镇农经站办理变更登记,把户主名字换了。材料也不复杂,死亡证明、户口本、户内成员协商意见书,齐了。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确权是让人心里踏实的东西,人走了,地还在,政策会给咱们托着底,该办的事儿抓紧办,不要让自家的地变成糊涂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