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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开年多地同步发力 ,共织电动车“安全网”

2026年1月1日起,多地针对电动相关交通及消防安全领域纷纷出台新举措、开展新行动。广东、江西等地聚焦摩电交通秩序与安全

2026年1月1日起,多地针对电动相关交通及消防安全领域纷纷出台新举措、开展新行动。广东、江西等地聚焦摩电交通秩序与安全问题展开整治,雅安、山东则在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发力,一系列行动与规定旨在营造更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

1月1日起 :广东开展为期1年摩电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摩电行驶秩序,广东省公安机关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在全省开展为期1年的摩电专项整治行动,力争到年底前实现摩电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摩电守法率明显提升、摩电违法查处量明显提升、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的“一改善三提升”目标。

其中提及:

严厉查处路面违法。采取定点与流动、日常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严查不戴头盔、闯红灯、逆行、超载等行为。加强重点路口、时段尤其是校园周边的执勤劝导,提升见警率与管事率。完善交通设施,在事故易发路段增设信号灯与非机动车道,推行人车分离管理。推行“查处+教育”模式,在主要路口设置宣传点,组织违法当事人现场观看警示教育片、参与劝导体验,提升群体安全意识。

1月1日起:四川《雅安市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实施

《雅安市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充分考虑各类电动车引发火灾事故的可能性和与人民群众生活的关联度,将三类电动车纳入法规适用范围,适当拓宽了上位法对电动车相关规定的适用范围,从“疏”“堵”“防”三方面打出“组合拳”。

也紧扣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充电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明确了电动车使用人、物业、管理单位等相关职能职责,划定了“严禁进楼入户、严禁进电梯轿厢、严禁飞线充电、严禁堵塞通道”等刚性红线,更对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及设施监管、物业履职等作出了细化标准。

1月1日起:山东新修订《山东省消防条例》实施

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山东省消防条例》正式实施。

新规回应社会关注,在“疏”的方面,着力强化源头供给与规范建设。《条例》明确规定,新建的公共场所、住宅小区等必须同步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对于已建成的老旧小区,则要求因地制宜进行补建、改造或划定独立安全区域,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安全功能的充电设施。这意味着,未来“充电难”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风险。

在“堵”的方面,严格划定行为红线并设定法律责任。《条例》明确禁止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并对违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罚款标准。这种“立明规则、破除潜规则”的做法,为基层执法提供了明确依据,并且教育、引导和规范居民行为,改变此前依赖劝导整治却于法无据的状况。

1月1日起:江西安远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为切实预防和减少涉电动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提升道路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的意识,2026年1月1日起,安远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为:无证或准驾车型不符驾驶电动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从道路到楼道,从行驶规范到充电安全,各地在新年伊始的这场“治理合力”,既指向具体的安全隐患,也关乎长远的秩序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