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对自媒体博主段某发布不实视频损害胖东来商贸集团名誉案作出判决,段某被判赔偿40万元并在社交平台发布30天的道歉声明。

2025年1月,段某购买的红色女士内裤引发过敏反应,虽然胖东来商贸集团迅速进行了反应并支付了相关医疗费用,但段某没有核实过敏原因是否与商品相关,依然在其抖音账号发布视频称商品有质量问题,导致大量不实评论与关注。该视频播放量超千万,引起了广泛关注与讨论。胖东来商贸集团随后进行了商品检测,结果显示产品符合标准,并对段某的行为提出了名誉权侵害诉讼。

法院认为,段某作为知名自媒体博主,发布信息时应负有更高的审慎责任。段某未经过核实便发布不实视频,给胖东来商贸集团造成了名誉损害,法院判决其赔偿胖东来商贸集团经济损失40万元,并要求在其抖音平台上发布为期30天的道歉声明。

本案的判决结果体现了对名誉权侵害的法律保护,且作为自媒体从业者,段某需承担起信息发布的法律责任。随着案件的判决,胖东来商贸集团的品牌声誉也得到了法律的支持和维护。
此次案件的判决结束了胖东来与段某之间的名誉纠纷,标志着企业在保护自身名誉方面的一次成功维权,同时也为自媒体领域的法律责任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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