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9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白天辉执行死刑 。从金融行业的年轻高管到死刑犯,这个4年间受贿超11亿元的金融巨贪,最终为自己的贪婪付出了最沉重的代价。

白天辉曾是金融系统内令人瞩目的“青年才俊”,35岁便升任高管,执掌华融国际等核心机构,手握数百亿资产的运作大权。他的职业生涯巅峰期,恰好与原华融公司董事长赖小民的任职周期高度重合,而两人密切的关系,成为其走上贪腐之路的关键诱因。作为赖小民诸多违法行为的重要帮手,白天辉在反腐专题片《国家监察》中曾出镜揭发,赖小民为追求短期业绩晋升,不顾长期风险,要求下属大量投放房地产、股票等高危项目,许多违规项目均由赖小民直接交代,且多涉及其亲友关系。为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白天辉坦言自己“忽略或美化了市场考察中的风险因素”,在权力的裹挟与利益的诱惑中逐渐迷失了方向。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8年期间,白天辉利用担任华融(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业务拓展三部负责人、总经理,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等一系列职务便利,在项目收购、企业融资等关键业务中为相关单位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8亿余元 。其贪腐手段隐蔽且多样,通过境外账户收受现金、利用空壳公司转移资产、以“咨询费”名义收取回扣等方式,长期规避监管与审查。更令人震惊的是,他主导的多个高风险项目已出现巨额亏损,直接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超30亿元,不仅严重侵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更给金融市场秩序带来了潜在的系统性风险。

2018年4月,赖小民落马后,其背后的腐败网络被逐步揭开,白天辉也被“顺藤摸瓜”查出违纪违法线索。2019年1月,检察机关依法对白天辉作出逮捕决定,这场持续数年的疯狂贪腐终于画上休止符。2024年5月28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认定白天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一审判决后,白天辉提出上诉,并试图以“重大立功表现”争取从轻处罚。经查,其确实揭发了他人重大犯罪行为,并提供了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且均经查证属实。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综合其受贿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该立功表现不足以从轻处罚,于2025年2月24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核准了死刑判决 。临刑前,白天辉与近亲属进行了会见,司法机关依法保障了其合法权利 。

白天辉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三个被执行死刑的贪官,在“少杀慎杀”的司法政策下,其死刑判决的适用,凸显了我国对金融领域重大腐败案件的严惩态势 。案件曝光后,#金融反腐没有休止符# 话题迅速引发全网热议,网友们纷纷表达对贪腐分子的愤慨和对反腐斗争的支持。
有网友痛心发问:“11亿能建多少希望小学?能让多少贫困孩子改变命运?这些贪官却将国家的钱财据为己有,真是罪该万死!”也有网友理性指出:“金融反腐不能止于个案,必须完善监管制度,堵住权力寻租漏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从赖小民到白天辉,华融系腐败案已牵出13名高管,涉案金额超200亿元,这场金融反腐风暴不仅清除了行业内的“害群之马”,更给所有金融从业者敲响了警钟。数据显示,2025年以来,全国金融系统主动上交红包礼金人数同比增长37%,自查发现违规问题数量下降62%,警示教育的成效正在逐步显现。白天辉的伏法,再次证明无论职务高低、行业属性如何,只要触碰腐败红线,就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也无论贪腐手段多么隐蔽、涉案金额多么巨大,都难逃党纪国法的制裁。

金融安全关乎国计民生,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白天辉案的司法处理,既彰显了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统一,也展现了国家深化金融反腐、维护金融安全的坚定决心。随着“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追逃追赃常态化推进,金融领域的反腐天网正越织越密。愿这场正义的审判能持续释放震慑效应,让更多从业者守住底线、敬畏法律,让清风正气充盈金融市场的每个角落,为经济社会发展筑牢廉洁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