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贵州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审议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永英参加审议并发言,对两部法律草案表示坚决拥护、完全赞成。

杨永英指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重要立法实践。草案牢牢锚定根本保证,始终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确保民族工作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稳步推进;紧紧围绕工作主线,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核心要义,推动各民族在思想观念、精神情感上深度交融、团结凝聚;坚定筑牢实践基础,聚焦支持民族地区发展作出制度安排,为各民族共建共享现代化成果提供有力法治支撑;严格遵循统一原则,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和尊严,彰显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现代化治理理念;始终坚持系统思维,有效突破以往民族工作中的“条块分割”问题,实现了民族事务治理的系统性重塑与法治化升级。
杨永英认为,制定国家发展规划法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的重要体现,对巩固党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领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具有重大意义,为确保规划的科学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筑牢法治保障。草案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通过法定化的规划编制实施机制,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严格以宪法为依据,完善各环节法定程序,强化规划的法治基础和制度权威;突出规划统领地位,增强规划制度的系统性、协调性,提升国家规划体系整体效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顶层设计和问计于民相结合,让规划编制过程成为集思广益、凝聚共识的过程。
杨永英表示,两部法规颁布后,贵州将全面抓好贯彻落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法落地见效,严格执行国家发展规划法各项规定,让法治真正成为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引领贵州高质量发展、造福各族人民群众的坚实保障,以法治力量护航贵州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展现新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