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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铁证锁定6起奸杀案的真凶:歹徒却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本文章为萨沙原创,谢绝任何媒体转载照例声明:本文是萨沙创作的小说,声明完毕再多声明一点:这篇文章相当血腥恐怖,心理素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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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例声明:本文是萨沙创作的小说,声明完毕

再多声明一点:这篇文章相当血腥恐怖,心理素质不好的千万不要看,别留下什么心理阴影。

(你不知道的大案第333讲)

1974年铁证锁定6起奸杀案的真凶:歹徒却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今天的案件可不一般,小县城连续发生5起强奸案和1起孕妇奸杀案。警方花费1年时间搜集众多铁证,终于锁定了真凶,却发现他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那么,凶手究竟是什么人?听萨沙说一说吧。

1974年,中原大省下属的一个县城公安局刑警队,突然接到了紧急电话。

打电话的不是普通老百姓,而是派驻在罗英乡的民警老张。

民警老张:刑警队吗?我是罗英乡公安特派员老张啊。我们乡今天又出了一起强奸案,人还死了,你们赶快过来!

刑警:罗英乡?是不是一年内出了5起强奸案、抓不到凶手的那个乡?

老张有些羞愧的回答:我们县还有几个罗英乡呢?我看是那个强奸犯又作案了,你们尽快过来吧。

听过恶名昭著的罗英乡又出了事,刑警大队不敢怠慢,立即派遣民警和法医赶赴现场。

在案发现场,民警们看到两个惊魂未定的报案人。

当天清晨,这两个乡民去公社办事。

他们抄近路走上一条人迹罕至的小路,赫然看到路边有具半裸的女人尸体,头上血肉模糊。两个乡民吓得半死,火速回村向本村的治保会汇报。

本来罗英乡,就因为5起强奸案搞得全县闻名。

现在听说出了人命,治保会哪里敢拖延,立即打电话联络本乡的特派民警老张,后者再向上级汇报。

死者是个年轻女孩,大概20岁,身材颇为高大,皮肤白皙,生前应该颇有几分姿色。

女孩仰面躺在路边草丛中,满头是血,颅骨严重塌陷,脑浆四溢。她的头部受到十多次重击,导致颅骨开放性骨折而死亡。

根据伤口的特殊形状判断,作案工具很有可能是农民常用的锄头,但现场附近没有发现凶器。

女孩的下身赤裸,双腿分开,下体暴露,内外裤被脱下丢在傍边,给人的感觉是在死前遭到了强暴。

死者的财物没有丢失,在她衣服口袋里发现了几十元的现金,还有邻市的粮票、肉票和布票。

刑警们经验丰富,立即判断女孩不是本地农村或者县城姑娘,而很有可能是下乡的城市女知青。

女孩留着当时很时髦的齐耳短发(未婚乡下女孩一般都扎辫子),穿着有小碎花的上衣,这明显是城里女孩的打扮。

更重要的是,女孩携带的大部分票证都是邻市颁发,在本县尤其是乡下根本就用不上。

当地民警老张介绍,距离案发地点只有1公里的大村子,就设有一个知青点,有邻市插队的几十名知青。刑警立即跑到知青点,找人来辨认尸体。

果然,受害者就是这里的女知青,叫作辛小琴,20岁。

辛小琴是城里的初中生,因为知青下乡运动来到罗英乡插队。

根据同学们介绍,前一天下午,辛小琴还同他们一起劳动,但没来食堂吃晚饭。

这几十名知青分散住在本村的十几间民房内,人缘不好的辛小琴独自住在一间7平方米的土房子里。

最近辛小琴身体不适,经常头晕目眩、恶心胸闷,频繁请假休息。

当天下午干活的时候,辛小琴也出现头晕、干呕的情况。

所以,虽然看到她没有来吃晚饭,同学们只是认为辛小琴生病不想吃饭,也没有当回事。

况且辛小琴性格暴躁泼辣,动辄开口骂人甚至打人。她又是自私自利,古怪变扭的人,加上父母是当地声名狼藉的“名人”,在这里几乎没有朋友。

没有女知青愿意搭理辛小琴,甚至没有人愿意同她合住一屋。

于是,根本没有人发现辛小琴失踪了10几个小时。

根据目前情况分析,或许是辛小琴在附近小路散步以缓解身体不适,意外遭遇色魔袭击。

辛小琴拼死抵抗,被恼怒的歹徒奸污后杀死。

好在这条小路平时很少有人走,法医在现场提取到几枚清晰的布鞋鞋印。

看到鞋印后,刑警们忧心忡忡:你看你看,这同之前5起强奸案的鞋印差不多,估计就是同一个色魔干的。这家伙终于开了杀戒!

上面提到了,乡民看到尸体后先是回村汇报给村治保会,再由治保会队长找到本乡民警老张,最后由老张联络县刑警队。

那么,治保会是什么东西?

70年代,中国基层治安体系非常薄弱,绝大部分乡镇不会建立派出所。数千甚至一二万人规模的乡镇,往往仅由县公安局派驻1名特派民警。如果是非常大的乡镇,如有五六万人的规模,派驻民警可能提高到两三人,仅此而已。

换句话说,70年代1个乡下派驻民警,往往要管理一二万人。不要说一个血肉之躯的民警,就算神通广大的孙悟空怕是都管理不过来。

由于官方警力不足,乡下老百姓被迫组成自卫组织,也就是城乡治安保卫委员会,简称治保会。

农村地区的治保会通常以生产大队,也就是村子为单位。由村支书兼任队长,队员则是本村基干民兵、退伍军人以及普通小伙子。

治保会的责任主要是在本村站岗、巡逻、防火、防盗、防敌特,也有权抓捕正在作案的现行犯,监督有可能犯罪的嫌疑人。

虽然治保会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官方治安警力的不足,然而毕竟是一群老百姓业余兼职做警察,水平可想而知。曾有小情侣夜间在村外约会,被治保会队长当作敌特,不分青红皂白远距离开枪射击打成伤的(当时基干民兵配有枪械子弹,用于防备敌特)。

同时,名义上治保会没有审判权和关押权,抓捕罪犯后必须尽快扭送到司法机关,不能私自审讯和关押,实际上则不是这样。

治保会就是本村唯一的治安力量,队长的权力很大,私设公堂、动私刑、违法囚禁、私下调解等违法现象屡见不鲜。

萨沙为什么扯这么多?关键在于本案的发生,同这种不专业的治安制度有着很大的关系。

那么,刑警们口中的罗英乡的5起未侦破的强奸案,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们从头来看。

第一起案件发生在1年前,罗英乡20多岁的年轻乡村女教师小袁,得知邻村的父亲病了,急的连夜赶去探望。

小袁独自走在一条小路上时,突然被一条强壮的手臂从背后勒住脖子。小袁大惊失色,急忙大声呼救。然而,这条手臂的力量很足,被勒住脖子的小袁,在短短十秒后就失去知觉晕死过去。

也不知道多久后,小袁慢慢从路边醒来。她惊恐的发现,自己的内外裤都被脱下,显然已经遭到了奸污。小袁携带的一只鸡、几十个鸡蛋以及身上的10多元钱,都被这个强奸犯洗劫一空。

在当年,乡下妇女遭遇这种事唯恐丢了脸面,往往会忍气吞声,默默承受。

小袁是受过教育的,不甘心放过作恶的歹徒,果断选择报警。

上面也说了,本乡只有老张一个特派公安。

小袁只能先找到上本村治保会报案,治保会队长又辗转联系上老张。老张让治保会队长保护好现场,自己会尽快赶来。

治保会民兵都是本地乡民,哪里懂得什么保护现场。等到老张赶到案发地时,现场早已被闻风而来看热闹的群众彻底踩踏破坏,什么线索也没找到。

更要命的是,小袁是被强奸犯从背后勒晕的,没有看到歹徒的长相。

小袁只是隐约记得,她在晕死前曾用指甲用力抓挠对方手臂。因施暴者皮糙肉厚,连皮都没有抓破。眼见小袁反抗,强奸犯忍不住骂了一句脏话。

小袁认为,这句脏话是当地方言,强奸犯应该是本县人。

这点线索怎么破案?

老张是处理不了的,迅速将案件上报。

然而县公安局也没有好的办法,案件没有头绪,无法侦破。

2个月后,第二起强奸案突然发生。

罗英乡20多岁的公社工厂女工小谢,下夜班走到一条小路时,突然被人从背后勒住脖子。

小李叫了几声就晕死过去,没有多久苏醒过来。

她已经被歹徒用自己的腰带捆绑起来,随后遭到了奸污。

施暴后,歹徒翻遍了小李的衣服,拿走了仅有的1元钱和1斤粮票。

遭遇奸污后,小李一开始没有报警。经过再三思想斗争,他才找到本村治保会队长。这已经是几天之后,作案现场同样遭到严重破坏,案件毫无进展。

3个月后凌晨6点多,罗英乡40多岁的农妇谷金花背着麻袋,准备去公社磨坊加工粮食。她走上一条小路后没多久,突然后脑被闷棍击中。呯的一声,谷金花两眼一黑,摔倒在地。等到1个多小时,衣衫不整的谷金花才苏醒过来。

她同样遭到了奸污,背着的几十斤粮食和身上十几元钱也被抢走。

刑警们很快赶到现场,判断作案者很可能是同一人。

这次强奸犯没有采用背后勒脖子的方法,是因为谷金花背着很大的麻袋,不方便下手。

歹徒打闷棍用的是一根随手捡来的树枝,带血的树枝就丢在不远处。

同前两次不一样,这次案发时天降小雨,潮湿的泥土上留下了几个非常清晰的鞋印。

经过法医分析,这是一种布鞋的鞋印,却不是农民自己制作的布鞋,而是县城商店售卖的一种胶底布鞋。在贫穷的本县乡下,很少有农民穿这种鞋子。

根据鞋印分析,歹徒身高大概1米6几,体重远大于普通乡民,是个矮胖子。

本县有十多万农民,依靠区区几个刑警想要排查一双鞋子和一个矮胖子,又谈何容易。

刑警们只能一面全力排查,一面通知各村治保会,让他们加大夜晚和凌晨巡逻次数,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案件。

就在刑警们追踪鞋印时,距离上个案件短短7天,第四起强奸案又发生了。

罗英乡19岁的农村姑娘小赵,当晚走完亲戚骑着自行车回村。

听说当地连续发生强奸案,小赵有所戒备,根本不敢走小路,而是一直沿着大路骑车。

快到本村时,小赵才不得已拐上小路。

自行车距离村口二百多米时,突然有个黑影从路边草丛中窜出来,一把将小赵拽倒。

小赵惊慌失措,立即大叫救命。

刚叫了几声,小赵就被歹徒从背后勒住了脖子,很快神志模糊。

歹徒将半晕的小赵拖到草丛里,扯下她的裤带绑住双手,随着狞笑着脱她的裤子。

就在小赵清白难保的时候,突然从村口跑来两个汉子,一人拿着短木棍,另一人则拿着铁叉。

眼见路边似乎有人,两个汉子大喊:那边是什么人?在干什么!

歹徒大吃一惊,迅速丢下小赵,一溜烟的窜入树林。

这两个汉子是本村治保会的民兵,根据上面的命令加大了夜间巡逻力度。

在村口站岗巡逻期间,两人听到了女孩尖利的呼救声,迅速赶来查看。

歹徒显然是个惯犯,逃入树林后很快不见踪影。

眼见追不上,两个汉子急忙解开捆绑小赵的绳索,将她送回家。

小赵侥幸保住了贞操,却受到了重大惊吓。她一时间神情恍惚,连爹妈都认不出了。小赵脖子上深深的勒痕,则需要十多天才能慢慢消退。

根据两个民兵回忆,虽然天黑看不清,也依稀看到歹徒身材不高,只有1米6多一点。他的腰围较大,是个矮胖子。

法医在现场提取到几个足印,确认此案是同一个歹徒所为。

第四次强奸案虽是未遂案件,却不再是在偏僻小路,而是在村口附近肆无忌惮的作案。这引起了当地群众的很大不满和恐慌情绪。

一时间,村里的妇女根本不敢走夜路,尤其大姑娘、小媳妇在大白天都不敢单独行走。

群众对迟迟抓不到强奸色魔很不满,怒斥治保会是“窝囊废”“外行人胡搞乱搞”,县刑警队是“白吃饭不干事的”。

县领导对此也不满意,要刑警们立军令状破案,快速平息民怨。

刑警们只能全力排查那双胶底布鞋,这是目前唯一的线索。

好在70年代县城的商店极少,这双鞋子又仅卖掉了二十多双。营业员们认为,这种鞋子档次不是很高,式样土气,县城的居民一般不会买。有趣的是,对于农民来说,这鞋子的价格偏高,虽是胶底却又不能穿着下地干活,性价比极低,也不愿意买。

买这种鞋子的主要是,乡下公社或者生产大队的干部。他们不需要下地干活,却要经常走泥土路,更要一些面子,才会买这种胶底布鞋。

话虽如此,这么大的一个县城,想要搞清楚这二十多双鞋子的去向,几乎是不可能的。

刑警们花费很大的力气,终于搞清楚了大半鞋子,也就是十多双布鞋的去向。

当年鞋帽衣服都很稀缺,这种时髦的布鞋都被买主精心保护,只有一双不知去向。

刑警们调查了十多双布鞋的主人,发现他们没有作案时间。

至于那双被盗的鞋子,根据买主,也就是罗英乡某个生产大队干部介绍:他买了不久的胶底布鞋,在1年多前被不知名的小偷盗走了。

刑警们调查后,发现大队干部同样没有作案时间,和几起强奸案没有任何关系。

那么,这个偷走胶底布鞋的小偷,就有重大作案嫌疑。

在这几起强奸案都发生在罗英乡,而盗窃布鞋案也发生在罗英乡,歹徒或许就是本乡人。

另外,强奸犯侵犯受害者后,还拿走了她们的财物。

尤其是第三次谷金花案件中,歹徒甚至扛走了几十斤没有加工过的谷子。

第二次小谢案件中,歹徒连1斤粮票也不放过,更偷了生产队干部的一双半旧的鞋子,可见他的生活较为窘迫。

话虽如此,到哪里去抓这个小偷?

刑警们调查了本地一些有前科的惯偷,然而足印比对都没有成功,案件再次陷入困境,随后半年时间没有找到新的线索。

第四次作案失手的歹徒,这次蛰伏了半年时间没有作案。

人是遗忘的动物,当地乡民很快淡忘了这件事,恢复了正常生活。

年底的一个晚上,罗英乡18岁的高三女生小杨,离开中学宿舍去姐姐家。

小杨走到村口附近几百米时,隐约看到路边草丛里有个人影。

小杨顿时感到危险,转身小跑试图离开。

没想到,那个黑影嗖一声从草丛里窜出,快速追赶小杨。

小杨吓得魂飞魄散,一面大声呼救,一面奋力奔跑。小杨刚跑出二三十十米,就被歹徒从背后一脚踹倒。

接着,歹徒三两步追上来,试图勒住小杨的脖子。小杨年轻反应快,立即翻身试图同歹徒搏斗。

双方撕打了十几秒,歹徒见无法勒脖子,喝骂了几句,挥拳就打。小杨头部连续被多次重击,又被一拳重重打在太阳穴上,架不住昏死过去。

等到小杨苏醒过来,发现身上衣服都不见了,已经遭到了奸污。歹徒拿走了小杨身上的3元钱,一条崭新的围巾。

小杨报警后,刑警队上下颇为尴尬。

短短1年内,罗英乡发生了5起强奸案,然而警方却只有几个模糊的鞋印,没有其他任何线索,根本就不能破案。

万幸的是,此次案件中,小杨曾同歹徒正面搏斗了十几秒。

在撕扯期间,小杨曾用力抓挠对方脖子,发现歹徒后脖颈上似乎有个长长的伤疤。

试问,本县的人口虽多,脖颈上有个长伤疤的矮胖子又有几个?

显然,小杨提供的线索非常重要。

该案终于有了重大突破,应该距离抓住歹徒不远了。

就在刑警队士气高涨,全力追踪这个脖颈上有伤疤的歹徒时,罗英乡又出现了一个惊天大案。

短短5天后,第6起案件,也就是文章开始的辛小琴被奸杀案件发生了。

这次搞出了人命,县公安局特别召开了案情分析会议。

县委书记亲自赴会,要求限期侦破这6起强奸杀人案。

在1年时间内,歹徒从单纯的强奸变为强奸杀人,作案手段也凶残了很多。

显然,警方如果不能尽快抓住这个歹徒,他恐怕还会继续杀人。

更重要的是,这系列奸杀案引起了本县,尤其是罗英乡群众的高度惊恐,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

由此,县刑警大队压力巨大,只能死死抓住第5起案件留下伤疤的线索,不惜代价快速破案。

受害者小杨介绍,歹徒的脖颈上有道长伤疤,喝骂的是本地方言,应该是本县人。

根据鞋印分析,歹徒身高不足1米7,是个矮胖子。

上面也说了,罗英乡虽然有一二万农民,全县有十多万人,然而符合这些几个条件的人不会很多。

于是,刑警们联络各村治保会,开始了全县尤其是罗英乡的大排查。

只要脖子上有疤,身高、体重都符合的成年男性,都要接受民警的盘问。

罗英乡全乡很快排查出,九个符合条件的乡民。

然而排查的结果让人非常失望,这九个人都有各种不在场证明。四人有五六起案件都不在场的证明,三人有三四起案件不在场的证明,还有两人各有一起案件不在场的证明。

这让刑警们焦头烂额,灰心丧气。

折腾了整整1年,他们好不容易有了重要线索,甚至可以说是铁证。然而,竟然所有嫌疑人都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那么,歹徒会不会是本县其他乡人?其他几个乡的排查也是类似,所有排除对象都没有作案时间。

由此,案件却彻底走向死胡同。

看来,要等到歹徒继续杀人强奸留下新的线索,刑警们才能破案了。

眼见本县警方迟迟不能侦破这个案件,县领导终于失去信心,决定另外想办法,向上级省会城市求援。

省会城市领导很重视此事,立即派出数人的精英刑警团队,快速赶赴本县。

这几个人中名气最大的不是刑警,而是有着30年经验的法医老杨。

老杨赶到县城后,立即对最后一名受害者,也就是辛小琴的遗体进行了第二次尸检。

尸检完成后,老杨刚走出验尸房,就忍不住臭骂了那个本县的年轻法医:这做的都是什么混蛋工作!你这么瞎搞,根本不是水平不够,就是工作态度极端恶劣。这可是一条人命啊,能这么不负责任吗?你要是干不了这种工作,就脱下这身衣服,不要给公安队伍抹黑!

随后,老杨告诉其他刑警:辛小琴被害案,很有可能同之前5起强奸案没有关系,是另一个歹徒所为。

这句话惊呆了,在场所有人。

老杨可不是胡说八道,他的理由如下。

最后一起案件的死者辛小琴,虽然被脱下裤子,裸露身体,却没有遭遇强奸,同系列案件不一样。

之前5起案件的歹徒作案目的,就是为了劫色,顺手抢走受害者财物。但辛小琴没有遭到奸污,显然作案目的不一样。

对此,有刑警提出,会不会是歹徒第一次杀人后惊慌失措,放弃了强奸作案。

老杨认为不是这样。

歹徒前后用锄头砸了辛小琴十多次,前两三次重击就将女孩砸晕。

此时的歹徒完全可以像之前那样,趁机奸污晕死过去的受害者。

然而,歹徒却没有下手,反而继续重击辛小琴头部十次以上,将其残忍杀害。其实,辛小琴最多挨了五六下重击就已经死亡,歹徒却持续下毒手,几乎将颅骨砸平。

给人的感觉,他是一定要将女孩杀死,不留活口。

另外,现场留下的布鞋鞋印虽然同之前案件的尺寸接近,然而鞋子主人的体重很轻,甚至比身高1米68的受害者辛小琴还要轻,根本不是矮胖子。

况且鞋印是普通布鞋留下的,不是之前系列案件的胶底布鞋。

除此以外,老杨通过尸检发现,未婚的辛小琴被已经怀孕2个月。

她的所谓生病不舒服,其实是孕期反应。

这些本来都是可以轻松发现的东西,因当地法医的工作态度不认真,第一次尸检竟然没有查出来。

同时,之前5起案件,歹徒都曾拿走受害者各种财物,包括一些不值钱的生活用品,说明生活颇为拮据。

此次,辛小琴的几十元钱和各种票据都没有失窃,相当的不一样。

之前歹徒袭击4名受害者都是赤手空拳,只有一次是随手捡了根树枝,事后丢在现场。

而辛小琴则是被锄头砸死的,显然歹徒是携带凶器而来。

要知道,歹徒作案时间是在前一天的夜晚。

当地农民通常天没黑就携带农具回村,没有谁会夜晚扛着锄头乱走的。

而歹徒扛着这么长大的锄头走夜路,是非常明显的。一旦遇到巡逻的治保会民兵,就很有可能被当作可疑人员盘查、逮捕。

稍微有脑子的歹徒都不会这么做,随手捡树枝或者石块都可以将人打晕。

自然,如果歹徒就是要杀死受害者,那么携带锄头作为凶器就比较好。毕竟锄头的打击力更强,可以轻易砸死人。

老杨总结认为,辛小琴很有可能是被一个模仿者所杀,后者作案动机是杀人而不是强奸。

这个模仿者应该知道本乡发生过5起强奸案,还知道一些具体案情。他聪明的辛小琴杀死后,伪装成是被那个强奸犯奸杀的,借此脱罪。

而之前罗英乡发生的5起强奸案,则是另一个人所为,就是脖颈上有伤疤的矮胖子。

这个矮胖子,应该就在警方上次大排查的嫌疑人中。

刑警错误的将第6起案件列入系列案件,才让这小子有了完美不在场证明,侥幸逃脱法网。

如果老杨的推理正确,5起强奸案就已经侦破了。

上面说了,本乡的嫌疑人中,2人有一起案件不在场的证明。

其中一个叫作李金穗的25岁乡民,只有辛小琴案件的唯一不在场证明。

根据老杨的推理,李金穗就极有可能是连环强奸犯。

将李金穗列为重大嫌疑人后,警方立即赶赴李家村将其抓捕归案,接着开始在村内进行深入调查。

眼见李金穗被捕,一些村民才敢开口说出一些真相。

李金穗的大哥精明强干,是本村的村长。李金穗是最小的弟弟,明明身强力壮,是个矮胖子,却从小好逸恶劳、偷奸耍滑、小偷小摸,还有赌博恶习,不是个好饼。

根据调查,李金穗曾有在附近几个村子参与赌博、小偷小摸和调戏妇女的行为,都仗着身为治保会队长的大哥出面调解,没有闹到公安局去。

尤其重要的是,李金穗似乎对女人很有兴趣。

根据村民介绍,李金穗虽然不三不四,喜欢赌博,倒也没做过什么大的坏事,直到2年前。

2年前,23岁的李金穗无意中看到邻居少妇王某,正在坦胸哺乳孩子。他看邻居家没别人,一时色欲攻心,竟然翻墙入室,试图强奸王某。没想到王某战斗力逆天,放下孩子随手捡起镰刀就砍。李金穗措手不及,当场被砍伤了后脖颈,血流如注,只能吓得捂住伤口逃走。

这本来是大事,李金穗会因强奸未遂被判刑3年以上。

由于他的大哥是村长和治保会队长,又愿意赔款100元给王某做损失费(70年代农民年收入不过五六十元)。加上本村村民都是同姓的亲戚,此事最终不经过警方而私下解决。

后来本村妇女们流传,脖子上留下长长伤疤的李金穗死性不改,又曾偷窥过多名女人洗澡。

鉴于李金穗有性犯罪前科,极有可能是系列强奸案的真凶,对他进行了高强度审讯。

在人体记忆恢复术的帮助下,李金穗很快承认5起强奸案都是自己干的。

李金穗说,他从小就品质恶劣,嗜好赌博。身为村长和治保会干部的大哥,曾经多次为他偿还赌债。眼见这样不是办法,大哥不再为他还债,还封锁了他的经济。由于没钱赌博,李金穗开始小偷小摸。

本乡村民颇为贫穷,李金穗选择什么都偷,卖钱后用于赌博。

1年多前,李金穗曾经在邻村偷了一双干部的胶底布鞋,感觉很时髦,就一直自己穿着。

后来某一天,他无意中在赌友那里,看到一本手抄本的色情读物,其中有强暴的内容。

李金穗的欲望和变态心理顿时被激活,觉得强暴女性是非常刺激的事情。

所以,他看到邻居少妇暴露胸部后彻底失控,试图实施强奸,结果却被悍妇反杀砍伤。

本来要是将李金穗抓进去关几年,就没有后面5起案件。

然而,仗着大哥解决了麻烦后,李金穗认为自己不会出大事。

1年多前的某个夜晚,李金穗穷极无聊四处溜达,遇到了相貌不错的乡村女教师小袁,一时克制不住将其强奸,随后又做了4个案子。

游手好闲又好赌博,李金穗将受害者财物全部带走,甚至将那袋谷子也扛走买了几个钱,全部用在赌场。

不过,李金穗反复强调,自己绝对没有杀人,同第6起杀人强奸案没有任何关系。

根据李金穗的供述,刑警们在村边一个枯井中,找到了他丢弃的胶底布鞋,以及之前受害者的几件随身物品。

由此,5起强奸案证据确凿,得以侦破。

然而,在辛小琴遇害案发生时,李金穗确实在赌场通宵赌博,根本没有作案时间。

那么,色魔李金穗虽然归案,杀害辛小琴的又是什么人?

老杨认为,根据辛小琴已经怀孕2个月来看,找到凶手恐怕不难。

当时是70年代,社会非常保守,女性未婚先孕被视为“耍流氓”“生活作风不正派”,是非常严重的事情。辛小琴轻则受到各种行政处罚,如开除团籍,还会影响招工、推荐上大学、返城等一切与“组织评价”挂钩的前途。她重则会被作为“坏分子”,挂上破鞋游街示众,甚至会被发配到劳改农场劳教!

古怪的是,辛小琴的同学们听说此事,却不吃惊,甚至鄙夷的说“这有什么稀奇?”“她家就是这种家庭”。

这岂不是怪事?

并不怪。

根据同学们介绍,辛小琴的家庭名在邻市城西的几条街都很有名,几乎人人都知道她家的破事。

辛小琴的老娘身份特殊,是个从良的妓女。辛小琴的老爸是踩三轮的苦力,有嗜酒的恶习,家里穷得叮当响,只能在新中国建立前娶了这种女人。

辛小琴的老娘从良以后,却没有改变以往放荡的作风。放在今天,这个中年女人属于性开放者,把男人和性爱当作消遣。然而当年没有这种观念,邻居们认为她的老娘是“破鞋”“公交车”“骚贱货”,整天就知道搞男人。

辛小琴老娘作风不正派,趁着男人白天踩三轮不在家,频繁带不同男人回家睡觉。她非常淫荡,上到80岁下到18岁一律通吃。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女人的风流事,闹得周围几条街路人皆知。辛小琴的老爸恼羞成怒,经常对妻子进行殴打。

这家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闹得天翻地覆,派出所民警也不知道来了多少趟。

有一次撕打期间,辛小琴老爸猛地一拳打过去,竟然将老婆打瞎了一只眼睛。

他老爸因故意伤害罪,被劳教了2年。

古怪的是,他老爸被释放以后,仍然同这个女人一起生活。这个瞎了一只眼的女人,仍然在外面乱搞男人,双方又回到整天撕打的局面。

这对极品夫妻名气很大,几个儿女也受到负面影响。

辛小琴从小就被同学们排斥孤立,谁都不愿意同她来往。

不过,辛小琴的老娘既然能够做妓女,肯定长得不错。辛小琴也有几分姿色,身高有1米68 ,身材高挑,皮肤白皙。

刑警们认为,辛小琴之所以遇害,很有可能同她怀孕有关系。

无论谁搞大了她的肚子,一旦此事曝光,这个男人就很有可能被定为“破坏知青政策罪”。当时国家全力维护知青下乡制度,涉嫌“破坏知青政策罪”很可能被判刑坐牢多年。

男人想要保住秘密,确实存在杀人灭口的可能性。

于是,刑警们立即调查辛小琴的情人是谁?

知青点就这么一亩三分地,就这么几十个人,又能瞒住什么事情?

同学们介绍,有个叫江海的男知青非常可疑。

江海是矮个瘦子,比辛小琴还矮了一些,相貌倒有几分英俊。

他的父亲是机关科长,母亲是家庭妇女,家里条件还算可以。然而江海却有喜欢围着女人、贴近女人嗜好,被大家认为是“不正经”。

到了知青点以后,江海几乎骚扰过每一个女知青,为此遭到多次批评。

此次刑警调查期间,一个女知青谭某爆料,说出了有关于江海的一件隐秘事。

相貌俊俏谭某介绍,大概半年前的夜晚,江海发现屋里只有自己一个人,就偷偷进屋。突然之间,江海从后面将谭某抱住,伸手朝她胸口乱摸,还要求发生性关系。

谭某大惊失色,果断打开他的咸猪手,挣脱江海的控制。

随后,谭某厉声呵斥江海离开,不然自己就要喊人。

知青居住的民房都靠在一起,女孩喊叫必然引来其他人,江海只能悻悻离开。

谭某被摸乳受了委屈,当晚哭了一夜。

第二天,江海竟然厚着脸皮来求情,说昨天完全是开玩笑。

谭某气愤至极,痛骂了江海几句。只是考虑到自己的名声,谭某没有去举报江海摸乳的恶行。

从此,谭某刻意躲避江海,却经常发现他同家庭名声狼藉的辛小琴偷偷摸摸来往,两人有时候甚至夜晚偷偷出去约会。

女孩愤愤的想:真是物以类聚!

那么,辛小琴肚子里的孩子,会不会是江海的呢?

刑警搜查了辛小琴的遗物,发现她有偷偷写日记的习惯,日记本就藏在箱子底部,压在一堆衣服下面。

日记上记载,受到家庭的影响,辛小琴在知青点非常孤立,没有人愿意同她来往,只有江海愿意同她说话。辛小琴知道江海目的不单纯,还是将他视为朋友。

几个月前,两人偷偷成为男女朋友,秘密的在案发那条小路约会。

刚刚约会几次,江海就动手动脚,要求发生性关系。

或许是对这种事也感兴趣,或许真的是基因影响,辛小琴竟然半推半就的同意了。

两人干柴烈火,一发而不可收拾,一有机会就跑去野合交欢。

70年代学校社会的性教育基本是0,他们根本不懂得避孕。

大概2个月多前,辛小琴发现月经没来,逐渐出现头晕目眩、无力呕吐现象。

她不是傻子,推测自己怀孕了。

当年女孩未婚先孕是大事,搞不好就要劳教,更别说闹出极大的丑闻。

于是,辛小琴顺理成章的要求同江海结婚!

然而,江海却不愿意,开始各种拖延推辞,又让辛小琴偷偷将孩子打掉。

原因不复杂,辛小琴的家庭太差,尤其母亲名声恶劣。

江海的父亲好歹是个干部,绝对不可能允许儿子娶这种家庭的女孩。

就算抛去家庭不谈,辛小琴继承了母亲的泼辣凶悍,又非常自私,从不关心亲友的死活,也不是一个好伴侣。

况且,江海对辛小琴没有什么感情,不过是借机发泄性欲罢了,又怎么可能愿意结婚。

眼见江海要求自己打胎,辛小琴勃然大怒,开始恐吓对方:你痛快完了就走,让我去打掉孩子,不就是想要白玩我!你这么害我,我将来怎么嫁人,怎么见人?以为老娘是好欺负的?想要让我打胎,没门!我给你10天时间,去说服你爸妈,正大光明的将我娶回去。不然,我直接去告你强奸,让你坐10年大牢。就算政府不判你强奸罪,你也是“破坏知青政策罪”,最少劳教3年。你自己想清楚了!

在最后一篇日记中,辛小琴激动地写到,江海从城里回来后,说他的父母同意结婚,约两人第二天晚上去小路谈结婚的细节。

他们约会的时间,就是辛小琴遇害的时间。

由此可见,江海有重大作案嫌疑。

刑警们立即逮捕江海,对他居住的民房进行反复搜查,又调查他的同学。

和江海住在一起的同学小周,提供了重要线索:案发当晚,江海说要去上厕所,离开屋子长达1个多小时才回来。

回来的时候,江海的神色颇为慌张,衣服上有不明的污物。第二天,小周发现,他和江海共用的锄头昨晚被人动过,而且江海从此没有穿过那件有污物的衣服。

根据小周的介绍,刑警对锄头进行检测,发现长长木柄上遗留的几个隐约的血迹。

经过核实,这是人血,还同辛小琴的血型完全一致。在江海的屋里,刑警们又找到一双布鞋,同杀人现场的鞋印完全吻合。

有了证据,就好办了!

在大强度记忆恢复术的帮助下,江海很快承认亲手杀害了辛小琴。

根据江海的供述,警方在村外一个小树林,挖出了被掩埋的衣裤,上面有清晰可见的大片血迹。

江海介绍,他的欲望一直很强,早在插队前就曾同一个邻居姐姐,多次发生过性关系。

下乡以后,江海非常无聊,又不愿意禁欲,就想骗个女人玩玩

然而,诸如谭某这些女知青都很精明,不上他的当,最终只骗到了性格泼辣、家庭名声极差的辛小琴。

江海确实爽了两个月,随后就被辛小琴以肚子里的孩子来逼婚。

江海不是傻子,他开始醒悟,一直把辛小琴当作猎物是做错了。

实际上,江海自己才是辛小琴的猎物。

由于性格和家庭的原因,辛小琴自知绝对不可能找到像样的丈夫,甚至难以嫁人。

而江海相貌算是英俊,家庭条件又好,辛小琴能够嫁入这种人家会非常满意。

所以,辛小琴才愿意同江海发生关系,目的就是借此将他套牢。

江海懊悔的骂自己:谁让你管不住自己的那个东西,现在被人家讹上了吧。这个泼妇可不好惹,一旦咬上就像王八一样不松口,够你受得了!

自然,江海怎么也不可能娶一个妓女生的泼妇,但辛小琴不依不饶,多次以举报强奸作为要挟。

江海无奈之下,只得回城同父亲商量。

身为干部的父亲听说此事以后,气的重重打了儿子两个耳光:小畜生,你做的都是什么事情。我们家风清白,她们是什么人家。这里几条街的人,也没听过他妈到处睡男人的风流事,简直像母狗一样。你让我同这个妓女做亲家,那可办不到,除非我死!

江海小声说:现在她用肚子里的孩子要挟我,这么怎么办!

父亲狂怒中叫道:那就弄掉啊(意思指打掉孩子)!不弄掉他,你以后别回家。我没你这种儿子,我们脱离父子关系!

江海狼狈离开家,认为父亲让他弄掉的意思,是将辛小琴杀掉灭口。

江海本来没胆子杀人,然而娶辛小琴根本没有可能,不娶有可能因强奸罪坐牢10年,只能下毒手了。

江海恶毒却不笨,他早就听说本乡连续发生了5起强奸案。

他知道自己同辛小琴的事情,属于纸里包不住火,有不少同学都知道风声。

现在辛小琴死了,他第一个会被怀疑。

然而,辛小琴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江海实在不能等。

于是,他犹豫再三,决定模仿那个系列强奸案作案,让警方认为辛小琴是被那个歹徒奸杀的。

案发那天夜晚,他将辛小琴骗到小路上,用锄头活活砸死。

随后,他又脱下辛小琴的裤子,摆出被人奸淫的样子。

就这么一个简单的骗术,差点让辛小琴案件和李金穗系列强奸案不能侦破,好在有厉害的法医老杨。

这两起案件先后侦破,江海因故意杀人罪,一尸两命,被判处死刑。

有趣的是,李金穗也因为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

这对难兄难弟,一同接受万人大会的公审宣判,又被游街示众,最终拉到刑场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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