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许证的办理需遵循一定的步骤和规定。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指南:
一、准备相关材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无法人资格则提供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
复印件,新开业的场所如未办理营业执照,则需提供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场所的内部平面图、方位图以及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房屋使用权证明,自有房产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租赁房产则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该证明需由疾控中心或有资质的医院办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文件;若场所使用集中空调系统,还应提供集中空调系统卫生监测或评价报告。
二、提交材料与审核
将准备齐全的材料提交至政务中心卫健委局窗口,并填写申请表。材料审核通过后,将收到受理通知书和现场审查通知书,等待卫生监督员进行现场审查。
三、现场审查与领证
卫生监督员将在规定时间内对场所进行现场审查,并当场提出监督意见。若审查通过,则可领取卫生许可证。领证后,应妥善悬挂于场所显眼位置,并遵守相关卫生管理规定。
此外,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共场所的经营单位应负责所经营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考核。同时,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需持有“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保障公众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