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光辉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6年1月26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王光辉同志申请辞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王光辉辞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来源:云南人大
编辑:汤维
审核:陈唯一
终审:王一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