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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生物三闯IPO:分红1.6亿转头募资8000万补流!指定贸易商采购模式引质疑,4.8亿长期借款压顶

2026年5月28日,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生物”)创业板IPO申请将接受审议。临近上会关键节点,公司

2026年5月28日,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生物”)创业板IPO申请将接受审议。临近上会关键节点,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多项财务数据、经营及合规瑕疵持续受到市场关注。

本次上会已是格林生物第三次冲击创业板IPO。公开申报资料显示,公司IPO之路波折不断:2020年12月,公司首次提交IPO申请,仅一个多月后便被监管部门抽中首发现场检查,随即主动撤回申报材料;2023年6月公司二度递交招股书,2024年9月再次终止申报进程。截至本次上会,公司两次IPO均以失败告终,漫长且波折的上市进程,使其面临更大的审核压力。

本次IPO最受市场关注的争议点,集中于公司高额现金分红与上市募资补充流动资金并行的资本运作行为。据招股书公开数据,2022年、2024年,公司分别实施8,000万元现金分红,累计分红总额1.6亿元。2022至2024年,公司累计归母净利润约3.11亿元,分红占比达51%。在大额分红的背景下,公司本次IPO计划募集资金6.9亿元,其中明确安排8,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日常流动资金。

除资本运作存在争议外,格林生物自身债务规模偏高,财务付息压力持续处于高位。截至2025年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4.81亿元,短期借款余额2.28亿元,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1.18亿元,整体有息负债规模体量较大。财务数据同时显示,2023年至2025年,公司利息支出分别为2,858.47万元、2,908.06万元、2,707.59万元,连续三年年度利息支出均高于2,700万元。

公司客户结构与销售模式存在疑点,也是市场所关注的核心关注问题。从客户结构来看,格林生物直接对接的终端客户与贸易商客户销售占比约为7:3,业务以直销模式为主,但公司存在终端客户指定贸易商代为采购的特殊销售情形。

针对该异常业务模式,深交所要求格林生物说明终端客户不直接采购而指定贸易商采购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存在同一终端客户同时采用直销、贸易商代销两种采购渠道的情况。

除此以外,公司房产权属不合规问题,也是本次IPO审核中不可忽视的合规风险点。公开资料显示,格林生物102.45平方米职工盥洗室、90.53平方米职工宿舍以及55.78平方米公共厕所未办理权属证书;另有1,088.94平方米房产,占用土地规划用途为科教非住宅用地,该地块上房产曾违规用于员工住宿。上述房产及土地使用安排,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针对上述合规瑕疵,公司已停用违规房产,另行租赁房屋解决员工住宿需求,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陆某聪及陆某承诺承担公司如因瑕疵房产导致的损失。

4.8亿长期借款压顶,先分红1.6亿后募资8,000万补流

格林生物主营业务涵盖香料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划分松节油、柏木油、全合成三大品类,拥有檀香系列、甲基柏木酮、突厥酮等近40款细分产品,产品矩阵具备一定规模体量。

业绩稳步上行。2023至2025年,公司营收规模自7.35亿元增长至10.75亿元,归母净利润从9,292.41万元增至1.79亿元。经营走势在2026年一季度出现转折,当期营收3.18亿元,同比增幅15.95%,归母净利润5,008.69万元,同比小幅下降1.13%,扣非净利润同步回落0.32%。

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因公司加大开拓市场力度,销售规模增加。针对利润变动情况,公司将原因归结为人民币升值引发汇兑损失。

2022年、2024年,公司分别实施8,000万元现金分红,累计分红总额1.6亿元。2022至2024年,公司累计归母净利润约3.11亿元,分红占比达51.36%;其中2022年分红金额超过当年归母净利润(6,813.69万元),存在超额分红情形。

债务端压力同步攀升,截至2025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2.28亿元,同比增长81.31%;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1.18亿元,长期借款4.81亿元。而公司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余额仅为7,183.78万元。

居高不下的负债规模,推高格林生物财务成本。2023至2025年,公司年度利息支出均突破2,700万元,三年利息总支出接近8,500万元,持续对利润形成侵蚀。

此次申报IPO,企业计划募集资金6.9亿元。资金用途划分明确,8,000万元用于补充日常流动资金,4.2亿元投向6,300吨高级香料生产线项目,1.2亿元投入厂区智能化升级,剩余7,000万元用作技术研发迭代。

指定贸易商采购模式存疑

从合作客户阵容来看,格林生物手握多家全球行业头部资源,奇华顿、帝斯曼芬美意、国际香精香料(IFF)等全球香料香精龙头企业,均位列公司合作客户名录。

财务数据显示,2023年至2025年,格林生物对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依次为2.98亿元、4.13亿元、4.50亿元,对应营收占比分别为40.51%、42.97%、41.86%。连续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营收贡献占比均稳定维持在40%以上。

除客户集中度风险外,公司销售体系中存在的指定贸易商合作模式,成为本次IPO审核中另一大关注点。

根据公司公开招股申报材料披露,格林生物终端客户与贸易商客户之比约为7:3,并且存在指定贸易商的情形。

针对这一销售模式,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下发审核问询函,要求格林生物说明客户指定贸易商采购而不直接向公司采购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存在直接向同一终端销售的同时又通过贸易商进行销售的情况。

针对交易所问询,格林生物在官方回复文件中证实,旗下宝洁、德之馨、曼氏等跨国合作客户,均存在同一集团主体同时开展直销、贸易商采购两类合作的情况。公司给出的官方解释为,上述跨国客户布局全球市场,不同区域贸易政策、物流仓储成本存在客观差异,因此会根据区域经营需求,差异化选择直接采购或贸易商中转采购两种合作方式。

与此同时,格林生物也作出补充说明,从单一区域客户主体维度来看,除去少量临时紧急调货的特殊场景,公司不存在同一区域客户同步使用直销与贸易商采购渠道的业务重叠现象。

非居住用房用于职工宿舍

格林生物房产权属合规短板浮出水面,多项房产权属不合规问题已引发监管关注。

根据首轮问询函,格林生物三处职工配套生活用房均未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涉及建筑分别为102.45平方米职工盥洗室、90.53平方米职工宿舍及55.78平方米厕所。上述三处建筑均未办理权属证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法律规定。

格林生物已对上述三处无证配套用房采取停用处置措施。此外,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陆某聪及陆某承诺承担公司如因瑕疵房产导致的损失。

除无证建筑问题外,公司另一项核心资产合规风险更为突出。

格林生物还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变更土地及建筑使用用途的违规情形。公司名下1,088.94平方米对应地块法定土地用途为“科教用地/非住宅”用地。公司曾将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作为职工宿舍使用。

目前,上述1,088.94平方米的房产中,351.47平方米已取得建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准予临时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决定书》,同意改变功能并临时使用。剩余737.47平方米已取得建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复函》,确认该建筑为合法建筑,作为宿舍使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况。

针对上述土地及房产合规隐患,格林生物对外作出官方回应:公司已通过外部租赁方式新增职工宿舍,全面停用此前违规改变用途的自有建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房产的情形已消除。

记者:贺小蕊

财经研究员: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