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泰州泰兴市民肖某红及多名同龄务工人员,因早年在扬州王某煤矿务工的工龄认定、社保退保及档案留存等历史遗留问题,历经多年多渠道反映诉求,相关单位虽出具书面处理意见,但双方就退保办理、档案管理、工龄认定等事宜仍存在认知分歧。
时代用工背景,埋下权益遗留隐患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各地煤矿行业吸纳大量农村青壮年投身井下采掘作业,农民合同制工人成为工矿企业一线生产的重要力量。1986年2月,肖某红与十名同龄泰兴籍青年,通过招工进入原扬州市王某煤矿,分别从事井下采煤、掘进等高危一线工作,为地方煤炭产业发展付出多年青春。彼时用工模式、社保政策、档案管理规范与现行制度存在时代差异,也为后续权益争议埋下伏笔。
1997年4月,肖某红因家中突发变故,无奈辞去煤矿工作返乡处理家事,同期其他多名工友也因家庭、身体等各类原因陆续离开矿区。由于年代久远、企业后续历经改制托管,早年用工资料、社保手续、档案保管等事宜,成为这批务工人员晚年办理退休、享受养老待遇的关键症结。
查询社保遇变故,权益分歧由此缘起
2013年9月,临近退休年纪的肖某红,与矿友前往扬州市社保中心查询个人务工档案及社保缴费记录,工作人员告知其已被原单位办理社保退保,无完整个人工作档案留存,仅向其提供了档案编号。这一结果让肖某红倍感意外,自此开启了核实权益、沟通求证的漫长历程。
2023年,肖某红委托他人凭借档案编号进一步核查,正式取得相关已退保书面证明。2024年,同批次工友提供了当年在矿期间的社保缴费凭证,肖某红据此正式向原煤矿相关对接部门提出交涉,希望核实1986年至1997年务工期间的工龄,厘清社保退保缘由,补办相关养老参保手续,保障晚年基本生活待遇。

(同批工友社保缴费凭证,当事人提供)
肖某红称,本人并未主动申请办理退保,也未授权他人代办相关手续,对于退保流程、补助发放、档案未留存等情况均不知情。同时,工友们发现同期入职的另一名务工人员,后续顺利补齐矿区务工手续并在户籍地办理退休,待遇正常落实,这也让众人对自身权益认定标准产生疑惑。

(正常退休待遇,当事人提供)
多渠道理性诉求,多年奔走寻求回应
交涉无果后,2024年5月起,肖某红先后通过多种渠道理性反映诉求。多次拨打江苏12345政务服务热线,累计形成数十条诉求工单,扬州相关承办单位先后在线答复并两次当面沟通核实。同年9月,肖某红与多名工友前往扬州市信访部门反映情况,也通过市长留言平台提交个人情况及佐证材料。总工会受理沟通后表示,因无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推动工作未能达到工友预期。

(信访信息,当事人提供)
此后,肖某红又通过省长热线、省政务平台提交完整证据材料,历经十余次线上线下沟通。2024年11月20日,原煤矿相关职能部门及九十年代经办人员与肖某红当面沟通,经办人员称当年由单位统一办理相关退保手续,并发放过补助费用,但双方就是否本人自愿签字确认退保仍存在明显分歧。
据悉,原王某煤矿现已完成改制,2025年12月,扬州产某集团受理肖某红信访事项,并出具正式处理意见书,明确政策依据、核查情况及相关意见。


(公司回复意见,当事人提供)
当事人合理诉求,期盼养老权益落地
目前,肖某红及相关工友诉求保持理性合规,主要包含三方面:一是希望依规撤销早年社保退保手续,完整认定1986年至离矿期间井下务工工龄,恢复对应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二是参照同批次合规工友标准,依规办理退休手续,平等享受基本养老保障待遇;三是补偿多年往返扬州、泰兴等地上访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食宿费等合理开支。
当前,该起涉早年工矿用工、社保历史遗留、工龄档案认定的民生纠纷,仍处于沟通协调阶段。事件涉及九十年代用工政策、企业改制沿革、社保制度变迁等多重复杂背景,兼具历史特殊性与民生关联性。
当事人期待相关主管部门、相关企业、当事人三方能够加强沟通对接,依规查阅原始档案凭证、厘清办理流程细节,寻求合理化解方案,妥善解决基层老务工人员的养老后顾之忧,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化解基层矛盾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