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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之间,能不能谈恋爱?

同事之间当然可以谈恋爱,但也要分具体情况。有人做了点违背道德的事情,所以就说“法无禁止皆可为”,试图自圆其说或者自我开脱

同事之间当然可以谈恋爱,但也要分具体情况。有人做了点违背道德的事情,所以就说“法无禁止皆可为”,试图自圆其说或者自我开脱、心理安慰。法律上来看,并不禁止男女同事谈恋爱,尤其在你俩都不违背公序良俗之时。

但是,同事谈恋爱,是需要注意职场规则和道德边界的。我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均未禁止同一单位的劳动者谈恋爱。公民也有婚恋的自由,同事之间的恋情哪怕婚姻,是符合法律和道德规范的,因此这不是一个问题。

不过,既然这个常识能被提出疑问,那肯定是意外。你也知道事出反常必有妖,其实人生包括职业生涯,看起来规规矩矩、平淡无奇,其实长久来看,充满意外。本篇就是讲意外的,实际上也是常态。

一,能不能跟已婚同事谈恋爱?

这当头一棒,第一个问题就很劲爆。

开头讲的男女同事谈恋爱,当然是正当的,但默认双方均未婚。如果一方已婚,或者双方都已婚,你俩还谈恋爱,这就是婚外的恋爱了。哪怕只是暧昧关系,也属于违背职场道德和公序良俗的“不正当男女关系”。

不正当男女关系,公司是可以举证的,因为这种关系会负面影响工作秩序,也损害公司利益,是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即使公司不管,这种婚外恋也会破坏双方各自的家庭,最终往往会让男女双方都承担更多舆论和职业损失。

所以,毫无疑问,不能跟已婚同事谈恋爱。

二,有单位不允许同事之间谈恋爱吗?

确实有一部分公司比较反感员工之间谈恋爱。比如一旦知道后,会要求俩人主动申报,可能会调整同一部门的岗位,也就是分而治之,不让你们在同一部门共事。但只要不影响工作,不会产生法律问题,公司就不会为难你们。公司也需要平衡你俩的工作跟感情的关系,给你们隔开部门,其实也是为了避免你俩万一分手甚至离婚后,会影响公司尤其部门的日常工作。

就业单位如果直接通过规章制度来“一刀切”,禁止所有同事恋爱,这种条款是侵犯公民婚恋自由权的,也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无效条款。但一些私企尤其贸易和电商公司,明文规定员工之间不可谈恋爱,担心公司的商业机密被夫妻俩联合窃取,所以你们尽量避免恋爱,要么瞒着。即使公司以此开除你俩属于违法行为,但你们也很难待得长久,所以我更建议瞒着的同时,一方找机会跳槽出去才好。

此外,也有不少企业为了防范内控风险,对存在恋爱关系的同事做合理的岗位调整。比如避免你俩成为直接上下级关系,采购财务等敏感关联岗位不能谈恋爱,销售和采购不准谈恋爱或者是夫妻俩,这种调整一般是被法律认可的。

我在《跟同事谈恋爱,有没有什么注意点?》中叙述过,跟同事谈恋爱的一般原则。在私企民企,谈恋爱可以,但公开恋情后建议其中一人跳槽或换岗,避免天天相处产生矛盾,也防止领导担心你们“感情高于流程”、徇私舞弊等。

在大公司尤其体制内,对于员工之间谈恋爱或者结婚,则较为人性化,有的甚至鼓励或默许夫妻同单位,哪怕同部门。举例,你可能不知道,护士嫁给同一科室的医生,这是最常见的案例。自然主任医生的老婆是同科室护士长,也就成了家常便饭了。

总之,办公室恋情本身可行,如果是私企或者你们单位比较反对,那建议你俩先悄悄谈一谈,不合适的就分手了,合适的话则结婚后一人跳槽。

三,同事喜欢我,为何迟迟不行动?

这里第一个原因就是刚刚讲过的,公司不大欢迎男女同事之间谈恋爱,甚至是明令禁止,而你是新人或者完全不了解这个规定,但跟你暧昧的同事有所顾忌办公室恋情的相关规定。

第二个原因则是对方名花或名草有主了,不是远方有异地恋的对象就是已婚有家庭包括孩子了,所以迟迟不敢行动,只是平时不断在雷池附近反复试探。你则不做调查,默认对方跟你一样是单身。

第三可能的原因,对方是个中央空调或者大众情人,他们对象太多了,而且对每个异性都比较温暖、可亲。他们对其他异性同事无论已婚未婚都是如此,但你却只觉得就对你一个人热情、喜欢你、爱上了你,正好你又是善于想象的人,看一眼就想到怀孕的那种。

之前在这篇《男同事喜欢我,为何只是口嗨却不行动?》中做过案例分析,女星友作为校招生,年龄小、阅历少但善于想象, 而有个男同事则喜欢跟她打趣、顺路共餐、帮她拎包、主动买单、生病陪买药、放假前含糊表达喜欢之情、春节偶尔联系、朋友圈假装吃醋——但无正式表白、无拜年、无情人节联系。

这种属于刚毕业学妹碰到了喜欢搞暧昧的师兄,师兄大概率老家有老婆孩子了,小概率在老家有对象。而且是在私企,公司是不欢迎男女同事谈恋爱的,属于以上一二三原因的叠加,难怪刚毕业学妹完全看不懂。

四,有对象时能跟同事暧昧吗?

这个从字面意思上来看,答案当然是不能的。要么你先分手,恢复单身。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这里的“暧昧”只限于低量级的撩骚、若隐若现的示好或者单方面的好感,所以试图在异性同事之间保留一种叫“浅友谊”的感情层级——类似维持职场边界,还没突破婚恋的边界。

这种其实还是比较常见的,比如《男朋友想分手的征兆有哪些?女朋友会怎样提出分手呢?》以及《女朋友跟我分手后才十天,她就订婚了,为什么这么快?是跟我赌气吗?》。女朋友回了老家、男朋友考上了公务员、你的异地恋对象,都很有可能被人介绍了新的对象,或者碰到对上眼的暧昧同事。但是只有先跟你分手他们再开始新的恋情,这才名正言顺。

所以,恢复单身是第一步,接下来才是加强跟好感同事的暧昧。现在既没分手,新的暧昧同事又不挑明,确实处于一种让人举棋不定、捉摸不透的纠结虐心中。

之前有位女星友,想跟男同事发展“浅友谊”,愣是让自己很是揪心。其实,男女之间本就难有纯粹的友谊,加上职场上的频繁接触,更容易越界。这种“浅友谊”大致属于同事以上、恋人以下的关系,只是暧昧的遮羞布,也属于自我欺骗的借口,确实尴尬。现实中,你俩要么退回普通同事关系,要么就直接发展成恋人关系。

即使谈起了恋爱,假如一方隐瞒了恋爱史甚至婚姻史,那就成了备胎关系。自古“奸情”出血案,我强烈建议分手或者离婚后,再跟新对象暧昧。同事之间其实是暧昧对象的重灾区,因为日常接触较多,经常看到对方的神情、肢体语言、身材、衣着、外形,所以容易有生理上的喜欢+心理上的寄托+情绪上的补充,一拍即合。

在文章《男女同事之间有没有那种“浅友谊”关系?》中列举过案例,有位女星友刚入职半年,碰到了一个频繁找她聊天的男同事,还不断给她塞零食,揉她的头发,跟她说暧昧的话,甚至周末他还来陪她加班。

女星友其实是有男朋友的,只不过在异地,她架不住男同事的这种暧昧举动,有些心猿意马,且欲拒还迎。虽然你拒了零食但是接受了他的摸头,并在心里寻求一种“浅友谊”来自我合理化,这就导致有男友仍享受被男同事撩。

其实这个男同事乐于此,他大概率是已婚有娃男,老婆生娃后他为了多做甩手掌柜,也为了躲避家务,才谎称加班,正好假装陪女同事加班。其实他一是甩手,二做私事,三撩妹,都不耽搁,这是婚后的海王系列。找女同事搞暧昧,属于低成本撩骚,非真爱。

明知女方有对象,男同事还继续撩骚;女同事明知自己有对象,也继续享受暧昧情绪;男方甚至有了家庭,在做甩手掌柜期间去挑逗女同事......这俩都有道德瑕疵,两人其实都是有了对象后还去跟同事搞暧昧。

我建议他俩都适可而止,有了对象后不要去跟同事撩骚,更不要谈恋爱。

五,跟已婚男同事谈恋爱,一般啥结局?

这个也常见,结局一般不咋的,所以尽量洁身自好。找对象渠道多的是,为何要盯着已婚男,还是自己的领导呢?

如果你为了获得经济利益,小心得不到好处,还伤害了自己,案例见《女孩容易学歪的地方》。

如果为了获得加薪,或者明知故犯,见这里《吃了个瓜(同事乱搞男女关系),消化不良,怎么办?》,在上海一家创业公司,已婚已育男领导跟单身女职员学妹发生了婚外情,男甜言蜜语后就撇清关系要分手,其实就是已婚后还短择了女同事,女方受不了分手时受到的辱骂和pua,结果裸辞失去了工作,还得了抑郁症。

所以,结局都不好,未婚的一方容易被pua得心理有阴影,即使去闹,已婚的一方也离婚了,两人还很可能同时失去了工作,皆大不欢喜,没有好结果。换个性别,你跟已婚女同事、女领导谈恋爱,也有同样的问题,甚至问题更大,还容易引起情杀,新闻上的例子都不胜枚举了。

当然,有些师兄喜欢欲擒故纵,甚至利用职务之便欺负刚入职的学妹,见《领导为啥对我忽冷忽热的?》,胡萝卜+大棒,不得了,这是老美惯用的手法,真是防不胜防。所以,各位新人学妹要格外上心,你别以为新工作不汇报给女领导,就避开了“女人为难女人”的魔咒,男领导也有不少弊端,玫瑰下面都带刺。

本文做个小结:

未婚单身时跟同事谈恋爱,当然是没问题的;但如果在私企民企比较忌讳这个,那你俩其中一人就先换工作吧;有些单位比较欢迎夫妻同事,那就可以大胆找同事对象,甚至将配偶内推入职;自己有对象甚至已婚时,千万别跟同事搞暧昧;自己单身时,要防着脚踏两只船的同事甚至已婚同事来跟你假暧昧、撩骚。

最后,记得这一句,写过的:《和领导谈恋爱,大多没有好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