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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次“法律小食堂”,餐饮业食安危机,缺的是良心

五十五次“法律小食堂”,餐饮业食安危机,缺的是良心作者:金仲兵与大家共叙,让智慧争锋将专业分享,使观点成型二〇二六年五月

五十五次“法律小食堂”,餐饮业食安危机,缺的是良心

作者:金仲兵

与大家共叙,让智慧争锋

将专业分享,使观点成型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星期六),由《中国律师一百人》组织的第五十五次“法律小食堂”活动,应邀深入问题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和痛点研讨。

出席嘉宾有:民进西城区委政法支部副主任、人民监督员侯宝达先生,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秘书长、北京市合川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朱崇坤,资深媒体人、餐饮业舆情专家杜立中先生,《法治周末》视频节目导演贺斌,著名媒体和时政观察家王法明,《企业与法律》总编辑、“中国律师100人”和法律小食堂创始人金仲兵。

本次法律小食堂就“餐饮业食品安全危机的舆情应对”进行交流。

一、餐饮业,“来的都是爷”

做为第三产业的餐饮业,自古做的就是流量生意,“来的都是爷”与“顾客永远是上帝,顾客永远正确”同理,这个金科玉律不能轻易打破,顾客万万不能得罪。

换言之,让顾客满意消费并快乐结账,实现“从顾客钱袋到门店账户”的丝滑转移,是门店营销能力的体现。

二、当不利舆情发生时

1.企业方,可参考“联合—争取—斗争”的统战三策之前二,但断不可用第三,自找死路。同时参考“保住基本盘,吸引中间盘,消解对立盘”的外国选举。

2.早期和解并化解矛盾和误解,是上策;

3.直接对抗,或希望在短期扭转对方认知,则是下策,极易造成大V粉和企业粉两大基本盘更大规模的舆情对抗,影响到中间摇摆盘,对“来的都是爷”的亲和形象极为不利,导致顾客流失。

4.低调冷处理,转而强化门店营销,保住基本盘,吸引中间盘,让顾客口碑相传,实现回流。

在经济不景气,收入下降和消费降级的当下,行业利润被压缩到2%-3%,哪怕固有定位在中高顾客,但也要与时俱进,抓住“见小利、忘大义”的消费心理,积极让利促销,并丰富促销手段和内容,以顾客流量促盈利质量。

三、网络大V,也是消费者

网络大V是不是消费者?当然是!有没有发表对消费观感的权利?当然有!有没有言论的法律边界?当然有!

如果是直播带货播主,能不能在所有的出镜中,将消费者身份与直播主身份混合使用?

既要符合直播相关规定,也要看言论是否对企业造成主观或客观伤害。所以,在言论自由的前提下,也要把控言论的边界。

企业方应广结善缘,与各方网络大V达成利益同盟,使其为企业和产品代言,将其影响力(而不是破坏力)为我所用。

四、食品安全知识科普

1、对行业存在的食材、食品安全问题,企业应积极回应,如建设开放透明的门店厨房;利用媒体进行全生产链的图文报道、影视传播;组织顾客体验团。

2、内容包括,二年保质期与实际使用期的区别、企业内设中央厨房与工业化预制食品的区别、国家力推预制食品的目的。

3、最新科技保鲜技术,以食安水平最高的日本西蓝花为例。

五、食安危机与行业良心

当下有关预制菜真假是非、大V网民的消费者身份认同、言论侵权讨论、网民观点等,本质上皆归于一点,即食品安全信任危机的破解之道,在于重拾行业良心!

特别是,以非独立行为人的少年儿童为主要消费对象的餐饮企业,食安工作更应成为重中之重。

营销角度,身为监护人的家长可以用钱+用脚投票,企业能否取得具有消费决定权的家长信任,将决定消费力/营业额的提升与下降,当然也是重点关注对象。

总之,食安问题早已不是简单的法律问题,而是时代的道德修养和文化观念等深层问题。短期内,难以修复,微观处,取决于企业——既然普遍没良心,我则独拥良心且善待顾客,必是最强大的竞争力!

法律小食堂,讲述社会法律人的故事。

“法律小食堂”初创于疫后之初的2023年上半年,是线下公益餐聚活动,采用较严格的罗规程序,力保人人机会和权利均等,意在培养规则意识和现代文明意识,同时保持较强的学术性和专业性,颇受以法律、经济、社会、艺术等各界专家朋友的支持和喜爱。

2026新年伊始,“法律小食堂”将秉承以往风格和惯例,欢迎有志者积极参与,有力者提供支持,为高端私聚打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精品空间!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