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唐书·食货五》在叙述完百官永业田之后,又提到公廨田:“京司及州县皆有公廨田,供公私之费。其后以用度不足,京官有俸赐而已。诸司置公廨本钱,以番官贸易取息,计员多少为月料。”从“供公私之费”的用途来看,这部分收入,就不能算是纯粹作为私人收入的工资。就“私”言之,它属于办公津贴,就“公”言之,它属于办公经费。公廨者,办公处所之谓也。
北朝开始为官署设置专门的办公经费,兼及官员的上班补贴之用。这笔经费叫作公廨钱。公廨钱出自商业经营或借贷利息。这笔投入商业或借贷的资金,叫作公廨本钱。如果说,公廨钱是办公费,那么,公廨本钱就是为了持续获取办公费而进行投资所设置的基金,以这笔基金为本,交由专人去打理。
公廨钱的设立从北朝到隋唐时期,其制度颇有反复。变化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究竟这笔钱从哪里来?第二,如果从放高利贷出费,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隋文帝开皇十四年(594)曾改给土地出租,叫作职田。三年后又恢复为政府出本钱。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十二月,置公廨本钱,“以诸州令史主之,号捉钱令史。每司九人,补于吏部。所主才五万钱以下,市肆贩易,月纳息钱四千文,岁满授官”。捉钱令史,各管理本金不超过五万钱,放贷给商人经营,月息约4000文,年息约略和本金相等,相当于年利率接近100%。经过若干年后,捉钱令史有功者可以授官。施行该制的原因是“国家仓库犹虚”。
公廨本钱的发放应该是为了给“京官料钱”,外官则否。“令当司令史、番官回易给利”,大约也是主持放贷,具体经营,当是交给商人办理。这项收入“计官员多少分给”。唐贞观年间,这一制度反复改易,废罢复置。贞观十二年(638)二月,谏议大夫褚遂良对于捉钱令史成为官员进身之阶提出忧虑之情,认为唯利是图的职业会败坏官场风气。唐太宗表示接受:“上纳之。其月二十三日,敕并停,改置胥士七千人,以诸州上户充。准防阁例,输课二年一替,计官员多少分给之。”计算官员多少分给之,也是按照官员的多寡分配办公经费的多少。
有学者曾经把公廨本钱的经营作为官营高利贷的一项进行探讨。公廨钱的用途作为官署的办公经费,包括公厨食料、纸笔用品。从防阁、胥士等名目看,应该还包括官署的勤杂人员,即手力。手力的作用很多,包括护卫、保安之类。
对于食本的管理,总负责是尚书比部:“凡京师有别借食本,每季一申省,诸州岁终而申省,比部总勾覆之。”比部的勾检事务中,包括“掌勾诸司百僚俸料、公廨”。按照规定,“凡税天下户钱以充州、县官月料,皆分公廨本钱之利”。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公廨本钱其实是从国家税收中支取的,也就是出自国家财政经费。州县官的月料也是出自这笔钱做本金获得的盈利,“分公廨本钱之利”。
《唐六典》卷6《刑部》:“比部郎中、员外郎掌勾诸司百僚俸料、公廨、赃赎、调敛、徒役课程、逋悬数物,以周知内外之经费而总勾之。”如果说禄米类似于工资报酬,那么月俸就相当于职务津贴,而手力之类相当于勤务员,月俸按照官品供给,就表明它是一种职务上的补贴收入。
官府的食料,有从政府财政支出的部分。《新唐书》卷46《百官志一》礼部主客郎中员外郎条:“供客食料,以四时输鸿胪,季终勾会之。”但是,官员上班期间的公厨,则是按照人头来分给的。
唐朝各官署给办公官员提供午餐,因而需要公厨,功能相当于机关食堂。除此之外,公厨还有重大典礼的宴会、往来官员的招待及当直(值班)官员的餐食等。厨食的经费从何而来?贞元十二年(796)四月,礼部尚书李齐运奏,“当司本钱至少,厨食阙绝,请准秘书省、大理寺例,取户部阙职官钱二千贯文充本,收利以助公厨”。可见,厨食的运行经费出自放贷,放贷的本金则出自我们上文提到的专款“户部阙职官钱”。礼部尚书诉说本部的公厨本钱少,但并不是没有,只是不够而已。他请从国家财政中拨钱二千贯文充本,放贷取利,以充公厨经费。按照唐朝高利贷一般五分生利,则每月有一百贯的厨食经费。礼部的这一解决办法得到了皇帝的同意。
◎本文原载于《唐代官制:官吏体系与机构运行》(作者:张国刚),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图片由豆包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