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被钢珠打烂半年了,派出所既没给立案回执,也没查监控做鉴定,事情就一直拖着。”近日,贵州省大方县顺德街道小路村瓦厂组村民刘良会、刘良海向笔者反映,2025年6月他们的私家车遭遇恶意损毁后,案件调查迟迟没有实质性进展,他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厘清事实,给出明确答复。
车辆深夜遭损毁 报警后调查遇阻据刘良会回忆,2025年6月14日清晨7时30分许,他将自己的北京现代途胜越野车停放在瓦厂组一处存在使用权争议的土地上,以阻止该地块被进一步占用。当晚7时许,他返回取车时发现,车辆右侧玻璃、天窗均被钢珠击穿,副驾车门布满密集击痕,车身损毁严重。
“我当场就报了警,顺德派出所杨警官带队到了现场。”刘良会说,面对严重损毁的车辆,杨警官的一句“我们自己要捡得粑粑吃”让他十分不解。尽管出警民警现场承诺会立案调查,但截至12月中旬,刘良会兄弟始终未收到《受案回执》或《立案回执》,警方也未委托专业机构对车辆损失进行评估鉴定。
更让他们疑惑的是,6月15日派出所另一名警官曾告知刘良会,“钢珠疑似从刘世祥家方向射出”,但同时表示“目前缺乏直接证据”。刘良会介绍,刘世祥家门口安装有多个监控设备,“案发后第一时间调取监控应该能固定关键线索,可杨警官并未这么做;射击方向核查、弹痕比对这些基础侦查环节,也都没有推进”。
土地争议引矛盾 权属待依法厘清这起车辆损毁事件,与当地一块九亩多地的使用权争议密切相关。据刘良会兄弟介绍,涉案地块原本是瓦厂组的集体荒地,早年因火电厂建设需要,征收了他们的部分土地用于修建水厂,相关单位用从其承包地运出的熟土对该荒地进行了回填。之后,刘良会兄弟曾在该地块进行耕种,并开展过煤炭、石灰等物资的存放经营,场地内目前仍留存有150吨左右的石材。
“这块地被本村洪家占用了三分之二,剩下的三分之一又被村主任尚绍祥租给了中铁十七局建钢筋加工房,三年租金12.3万元都留在了顺德街道办事处,村民们没拿到一分钱。”刘良会说,此前他们曾因土地使用问题与洪家发生过纠纷,当时达成的《调解协议》至今仍妥善保存。
刘良会表示,中铁十七局撤离后,大方县公安局在职民警刘世海的二哥刘世祥,与村主任尚绍祥协商将该地块租给了一位重庆老板用于堆放电力设施。“地块就在刘世祥家对面,他们这样做,是想在租期结束后实际控制这块地。”据了解,刘世海目前为大方县公安局在职民警,并非网传的“治安大队长”。刘良会兄弟认为,正是因为他们开车阻止该地块被占用,才引发了车辆被损毁的事件。
法律有明确规定 公众盼公正处置笔者查阅相关规定了解到,使用钢珠类弹具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已涉嫌违法。根据公安部相关要求,非法使用弹弓、钢珠枪等工具危害公共安全的,应依法予以查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价值300元以上的,需承担相应治安责任,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同时,《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群众上门报案的,公安机关要当场进行登记,当场接受材料,当场出具回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也指出,对应当立案的案件不予立案、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需依法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中国警察网曾刊文强调,执法机关面对公众质疑时,坦诚态度与果断行动至关重要,基层执法的规范性直接关系到公众对法治的信任。而在土地争议处置中,《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截至发稿,笔者就案件调查进展、土地权属认定等问题,多次联系大方县公安局及顺德派出所,尚未获得正式回应。刘良会兄弟表示,他们的核心诉求很明确:一是查清车辆损毁案的真相,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由权威部门依规厘清涉案土地的使用权归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