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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八事变后,国民党跟日本签订四大条约,一个比一个屈辱

文 | 许轻言九一八事变后,日军并没有停止对我国的侵略,在上海、东北等地频繁制造事端,挑起战事。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政府

文 | 许轻言

九一八事变后,日军并没有停止对我国的侵略,在上海、东北等地频繁制造事端,挑起战事。

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政府,坚持执行“攘外必先安内”政策,对日本侵略者一再忍让,签订了许多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

今天我们简单来了解一下,九一八事变后,国民党政府和日本签订的四大“卖国”条约:

一、《上海停战协定》

1932年1月28日深夜,侵华日军兵分三路偷袭上海闸北地区,遭到国军第十九路军的顽强反击,日军四次大规模进攻均被十九路军战士粉碎。

双方在上海激战一个多月,国军将士浴血拼杀,打死打伤日寇一万余人。3月3日,日军方面宣布停战,并与国民政府在5月5日签订了《上海停战协定》。

这是一份并不平等停战约定,其中规定,国民党政府取缔全国抗日活动、十九路军撤出上海、中国军队不准驻扎在上海周围,但日本可以在上海驻军。

这一战,日本先后共投入了近9万兵力,并有空军、海军提供的火力支援,而中国方面,由于蒋介石的不抵抗政策,战斗打响半个多月了援军才姗姗来迟,投入的总兵力还不到5万人,只有日军的一半左右。

但即便如此,这一战国军将士依旧打出了接近一比一的伤亡率,虽败犹荣。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国民党政府向日本妥协了,将“定海神针”第十九路军撤出上海,这不相当于自毁长城吗?

二、《塘沽协定》

1933年3月,热河沦陷,中国守军依靠天险在长城一带与日寇血战。当时蒋介石正忙着“剿共”,严令中央军不准增援华北,致使长城一带中国守军弹尽粮绝,无力再战。

5月31日,南京国民政府代表熊斌与岗村宁次在天津塘沽签订《塘沽协定》,中国军队撤出长城以南大片区域,并将该地区划定为“非武装区”,但日军可以自由出入,并且中国方面还要保证日本人的安全。

这一协定,国民党政府算是默认放弃了东北。

三、《秦土协定》

1935年6月5日,4名日本特务在河北张北县因为护照问题被中国士兵扣留询问,后经宋哲元批准,这4名日本特务被释放。

日本当面当即以日本人被“恐吓”为由向南京国民党政府施压,并以武力进行威胁。日本人摆明了这是要找事,但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政府根本不敢得罪日本人。

1935年6月27日,蔡哈尔省民政厅长秦德纯跟日本关东军代表签订了《秦土协定》,同意将扣押日本特务的中国军官全部撤职,并向日本人道歉,并且同意将蔡哈尔省的中国军队全部撤出,在蔡哈尔省建立非武装区。

这几乎是将蔡哈尔省拱手让给日本人,如此丧权辱国的条约,国民党政府竟然毫不犹豫就签了!

四、《何梅协定》

1935年5月2日,天津两个亲日报报社的社长胡恩溥和白逾桓被人暗杀,日本当即以此为由向国民党政府发难。

当时种种迹象表明,这是日本人自导自演的苦肉计,那两个汉奸就是日本人自己杀了嫁祸给中国的。

5月29日,日本驻屯军参谋长酒井隆与国民党代表何应钦就此事进行交涉,双方经过4轮谈判,最终以何应钦的不断退让而达成约定。7月6日,何应钦与天津日本驻军司令梅津美治郎签订《何梅协定》:

罢免日本指定的中国军政人员,包括张廷锷、于学忠、曾扩情等人;取消复兴社、北平军事杂志社等团体;中国军队从河北省撤离;禁止一切抗日活动等等。

日本人要求罢免和解散的,自然是一心抗日的,被日本所不容的,中国的官员和机构竟然由日本人来决定,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

《何梅协定》的签订,意味着国民党放弃了河北,也放弃了华北大片地区。

这些丧权辱国的不平等的条约,一个比一个屈辱,怕是李鸿章来签都要犹豫一下,国民党那些人竟然毫不犹豫就签了,这跟腐败无能的晚清有什么区别?

几千年前老祖宗就告诉过我们“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可蒋介石偏偏要反其道而行之,执意要“攘外先安内”,日本人都打进们烧杀抢掠了,他还在对同胞痛下杀手,简直就是日本人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