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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 刑事研究院 | 女子疑似被丈夫家暴致死案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 刑事研究院文章/赵曼玉一、事件经过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2025年8月22日,接到报警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 刑事研究院 文章/赵曼玉

一、事件经过

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2025年8月22日,接到报警,某小区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致受害人刘某某(女,25岁)死亡。接警后,公安机关依法开展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等工作,将犯罪嫌疑人金某(男,26岁,系刘某某的丈夫),张某(女,48岁,系金某母亲,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抓获,并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经法医检验,刘某某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未怀有身孕。......

二、法律分析

就上述新闻描述,被害人金某受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在家中死亡),经警方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将嫌疑人金某(受害人的丈夫)、张某(金某母亲)抓获。其中,嫌疑人金某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就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金某之间的身份关系来看,双方之间可能存在偶发的家庭矛盾(如争吵动手导致受害人死亡),也可能存在长期的、持续的矛盾或家暴等情形导致受害人死亡,具体事实如何还需要等待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察证明。从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罪名辨析的角度来看,若金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直接或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受害人死亡,仍实施暴力行为并放任或追求死亡结果,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若金某虽无杀人故意,但出于伤害故意(如泄愤、殴打等),使用钝器击打受害人头部等要害部位,最终导致受害人因颅脑损伤死亡,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若定故意杀人罪,且手段残忍、后果严重,量刑可能较重,有可能面临无期徒刑甚至死刑。若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量刑也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张某系金某的母亲,在案件发生后,若存在帮助金某清理现场、隐藏凶器、伪造现场、误导调查、销毁监控或其他证据等行为,意图干扰司法机关查明真相,即可能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刑法》307条第二款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其行为对案件侦破造成较大阻碍,或严重影响司法公正。)

案件中,可能考量的量刑情节,如案件因婚姻矛盾、感情纠纷等引发,这些背景可能在量刑时作为酌定情节考虑,影响量刑;若有证据表明金某长期对刘某某实施家庭暴力、精神控制或虐待行为,也可能作为故意杀人罪中的从重情节。长期家暴行为也是司法实践中认定故意杀人“情节恶劣”的重要依据之一。

目前通报中张某仅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尚无信息显示其与金某在实施杀人行为本身上有共谋或共同行为,因此二人暂不构成共同故意杀人。但如果后续发现张某参与预谋、协助实施等行为,不排除被追诉为共犯。

三、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案例分享

谢某宇故意杀人案

被告人谢某字与被害人文某某(女,殁年31岁)于2014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谢某字常年沉迷赌博,双方家庭通过变卖房产等方式为其偿还巨额赌债。谢某字还多次无故殴打、辱骂文某某,又持剪刀捅扎文某某,致文某某多次受伤。2021年1月,文某某再次被殴打后回到父母家中居住,并提出离婚。谢某字不愿离婚,扬言杀害文某某。同年7月7日,文某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谢某宇收到法院开庭传票后再度扬言杀害文某某。同月9日7时许,谢某字携刀到文某某父母家附近蹲守意图行凶,因未等到文某某而未果。次日,谢某字携刀再次蹲守,待8时许文某某出门上班时,其将文某某拉至楼梯转角平台处,威胁文某某撤诉未果后,持刀捅刺文某某数下,致文某某当场死亡。作案后,谢某宇逃至楼顶天台,被接警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

一审于2022年4月27日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被告人谢某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上一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复核,于2022年9月13日作出刑事裁定,同意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30日作出刑事裁定,依法核准对被告人谢某宇的死刑裁定。

裁判理由:本案主要涉及对“分手暴力”型故意杀人罪适用死刑的考量因素。鉴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对于家庭暴力施暴者因不满受害方提出离婚而杀害对方的案件,应当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不能因为此类案件发生在家庭内部而简单从宽,也不宜一律从严,而应当综合考虑案发起因、作案动机、过错责任、犯罪手段、危害后果等因素,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于有酗酒、吸毒、赌博等恶习,又长期实施家庭暴力,出于不满被害人提出离婚、预谋报复等卑劣动机而杀害对方的,因过错责任在于加害者而非被害人,对加害者应当依法从严惩处,论罪应当判处死刑的,依法判处死刑。具体到本案,被告人谢某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谢某宇常年沉迷赌博并多次对妻子实施家暴,因不满妻子起诉离婚,经预谋后将妻子杀害。本案虽发生在家庭内部,因离婚矛盾引发,但在前因上谢某字赌博、家暴在先,有明显过错,被害人无任何过错,谢某字预谋杀人,作案动机特别卑劣,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裁判。

裁判要旨:对于家庭暴力施暴者因不满受害方提出离婚而实施故意伤害甚至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的案件,应当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综合考虑案发起因、作案动机、过错责任、犯罪手段、危害后果等事实、情节,依法妥善定罪量刑。对于有酗酒、吸毒、赌博等恶习,又长期实施家庭暴力,出于不满被害人提出离婚、预谋报复等卑劣动机而杀害对方的犯罪分子,应当依法从严惩处,论罪应当判处死刑的,依法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