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一位77岁的老太

然然评社会 2023-01-13 10:23:40

深圳市福田区一位77岁的老太太,每年都会做一次体检,2018年8月初的一天,老太太在老伴的陪同下去了当地一所医院进行检查,查出疑似患癌,院方经过决定,对老太太进行手术,可老太太在切除多器官后的3个月去世了。 对于老人的离世,家属很难接受,觉得当时他们签订的手术知情同意书上注明的是“胰腺癌手术”,可老人并未确诊为胰腺癌,在手术过程中,也没有做过活检。反而做完手术后,老人的精神状态越来越差。 老人住院期间被诊断为“全胰+全脾切除术、继发性糖尿病,药物性肝损伤”,直到老人去世,家属打印病历时才发现,老人做了多器官切除术,他们认为这才是导致老人进食和消化困难的主要原因。 对此,院方辨称老人身体的损害后果与医院的诊疗行为无任何事实上的因果关系,手术过程中合规合法,当时是综合考虑到老太太的检查结果才决定手术的。并且当时患方,是全面知悉这些风险的。 面对这种各执一词的情况,双方最后闹到了法院。法院一审认定院方在对张老太的诊疗过程中确实存在术前诊断依据不足,手术方式选择不妥的情况,并且在手术方式的选择没有和患方家属进行充分沟通,在没有发现病灶时,没有进行重新评估就手术,这是导致老人死亡的主要原因,故要承担80%的赔偿责任,赔偿47万余元。 院方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卫健委已对涉事医院已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的指令,希望这件事儿最后能给家属一个好的交代,涉事医院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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