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的是是非非
杨帆教授
第一,法律对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同等保护。为什么还要地方政府出来宣布:出生登记的时候不需要提供结婚证明? 是不是自计划生育以来,一直就限制给他们登记,办身份证,上户口? 这可是大问题。这些人数量可能已很多,且年龄不小了,没有户口,身份证,怎么上学?他们会在各方面受到歧视。至今我们没有看到有什么像样的调查报告。
第二,特殊的历史遗留问题是,富人和贪官包二奶三奶,生子。我们只能去反腐败,缩小贫富差距,管不了大人去歧视小孩,是侵犯妇女儿童权益。有人说,不歧视非婚生子女,“优化”登记管理,就会出现“爆炸式”的非婚生子女增长,这是纯粹的胡说八道,煽动人心。腐败这部分,该包养的,该私生的,已是应包尽包,应生尽生。小孩已经长大,必须给予正常的公民权利。
第三,如解决不了腐败和贫富分化,这类问题还会出现,甚至更加严重,彩礼膨胀就是一个警示。有权有钱的包养和多生,当然是社会腐朽现象,但这是结果不是原因,不能去惩罚无辜的孩子,只有加大反腐败的力度,缩小贫富分化。
第四,还有一种:越富裕不愿意生孩子,个性强了,只去追求个人享受。离婚率接近50%,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感觉到,与其离婚太麻烦,不如不结婚;事实婚姻越来越多,非婚生子女当然越来越多。还有越来越多的职业女性,素质很高,就是不愿意有个丈夫在旁边管这不自由,她们不愿意结婚,但愿要自己的孩子,这是应允许的。
第五,中国生育率的下降,人口断层,必须引起警惕。鼓励生育应该成为基本国策,包括鼓励非婚生。文明之兴衰,基本标志就是人口数量和质量,文化的基本核心是种族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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