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年5月,一对亲姐妹在泉州照相馆内的合影。 1912年10月3日,民国政府颁布了《服制》,对女子礼服进行了规定:齐领、对襟、长上衣,下穿打裥长裙或裤子,并要求上衣长度齐膝。完全摒弃了传统的宽袍大袖以及繁复的花样和纹饰。 从图中姐妹的服饰看,基本符合这种要求,只不过图左姐姐的袄裙还留有清末时期的滚边 ,比较起来,妹妹的服饰更加朴素淡雅,看着非常有朝气。 让人遗憾的是姊妹俩都是小脚。传统汉族家庭的女子在四五岁的时候便开始裹脚,一般是由母亲亲自“操刀”。按照当时的风俗习惯,一个女孩的脚裹得越精致小巧,在择偶的时候也越发受到青睐。
1915年5月,一对亲姐妹在泉州照相馆内的合影。 1912年10月3日,民国政府
醉薇聊历史
2023-02-21 21: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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