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刷到一个视频,挺有意思的,一个男子已经娶了老婆,但是在外面又养了一个妾。 按说这种事,偷偷偷摸摸也就罢了,没想到他竟然回到家,跪求他的老婆要求他的老婆接纳第三者。 他对他的老婆承诺说,你住在这里,他住在那里,我保证让你们两个这辈子都不打照面,所以你们也不会打架。 没想到他的妻子坚决不答应,直接起诉离婚,而且还要求他净身出户,直接滚蛋。 看的这个视频后,有的网友说这个男人简直是缺心眼,明明自己做了错事,不仅不老实,还回家跪着求老婆,难道他以为自己的老婆是古代的大女人吗?能够容纳他纳妾? 还有的网友说,这个妻子做的好,对这样不要脸的男人就应该这样对待,他还以为自己是王呢,可以三妻六妾,三宫六院? 当然,也有的网友调笑说,看男人跪的这么真诚,说明人家比较坦诚,胆子小的不敢这么干,胆子大的也不用征求意见,所以大老婆你还是从了吧? 其实且不说这个男人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违背了社会道德,是社会所谴责的行为,他的要求不可能得到满足。 其次,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婚罪,刑法第258条明确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这个案子中,该男子和他的婚外情人已经构成了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但是对外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并且让其他人以为他们就是夫妻这种关系就叫事实婚姻。 所以,如果按照刑法的这一条规定,该男子不禁得不到老婆的认可,而且还应该被判刑。 另外,如果老婆和他离婚,在财产分割方面,他也占不了便宜。 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断。 也就是说,法律保护非过错方,对过错方分割财产方面有一定的制约! 本案中的这名男子属于婚姻中的过错方,在离婚的时候,妻子完全可以收集合理合法的证据呈交给法官,法官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有所偏向。 最后不得不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如今的社会真是鱼龙混珠,做了羞耻之事,反而不以为耻,这男人有点过分了! 关注@女子聊法 !一起从实践案例中,看人生百态、学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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