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不忍睹!”发生了一件荒唐而又残酷的事件!一名男子因为长期不能自理,瘫痪卧床,之后竟然遭到了自己的亲生儿子,前妻以及前妻的现任丈夫的联手欺凌,最后,三人将男子活活的饿死了。
李某曾经也是一个健全的人,他有过一个温暖的家,有妻子,也有儿子。可是,好景不长,夫妻俩因为一些生活琐事,时常争吵不休。最后,夫妻二人过不下去了,离了婚。
离婚之后,妻子郑某带着儿子,嫁给了现在的丈夫修某,三人便生活在了一起,只剩下李某孤家寡人。
可是,命运偏偏和李某开了个不小的玩笑,李某在之后又不小心,失去了行动能力,平时都不能自理,每天只能瘫痪在床上。
至此,李某只能每天呆在家中,躺在床上直勾勾的盯着天花板、干流泪。有时,邻居会来照看一下李某,看着李某这个状态,邻居们也是不忍心。
邻居们想着,李某曾经有个儿子,虽然夫妻俩离婚了,但是毕竟是亲生的,而且也已经成年了,于是,就把李某送去了前妻家中,希望前妻和儿子可以照顾照顾他。
本以为儿子看到这个父亲会善待他,可是没想到,本来应该对李某有赡养义务的儿子,根本不理会,而且前妻也已经和现任丈夫结婚了,对李某也没有什么感情了。
三人说难听了,就是把李某看成了累赘,但是想着把人都送过来了,自己再把李某送回去,让人家看了,不知道会怎么说呢。
于是,三人开始琢磨起了歪念头,这天,三人竟然想出了一个非常没有人性的主意,她们趁着晚上夜色正浓的时候,把瘫痪的李某,扔到了村里一个很长时间都不住人的老房子里。
三人把李某丢到房子里之后,就直接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别说是照顾了,连饭都不给李某送过去了。
本想着就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解决掉“麻烦”时,可能是老天都看不下去了,在老房子里呆了几天后,李某并没有被饿死。
一位村中的村民在路过时,发现这个已经长期不住人的老房子里有动静,于是就进屋查看,这才发现李某被丢在了里面。
之后,这名村民把情况告诉了村里的村长,村长找到了前妻一家,这几人没办法,又只能把李某接回了家。但是,这并没有让这几人妥协。
还没过几天,三人比上一次更过分了,三人寻到了一处已经废弃多年的矿坑,将李某丢弃到了这里,之后没有留下任何食物或是水。三人查看一番后,觉得不会再被发现了,于是就离开了。
而这一次没有再发生奇迹,没有吃食,也没有水,李某在废弃的矿坑里,任由哭嚎也没人会听到,没过几天,李某就被活活地饿死了。
但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最终,前妻一家的恶行,还是被发现了。三人对此也付出了代价。
最后,三人均因构成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了刑罚。其中,李某的儿子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前妻郑某被判处无期徒刑,郑某的现任丈夫修某,被判处了有期徒刑15年。
这种行为,简直是太可怕了!前妻一家不好好对待也就罢了,居然还选择这种丧心病狂的手段,来急于摆脱。三人的行为,不仅仅是违反了道德和法律,更是对人性的践踏。
对此,有人不明白,李某和前妻郑某不是已经离婚了吗,离婚后两人在法律角度上,已经没有关系了,那对李某来说,也就没有任何责任和义务去赡养他了,为什么还会被判无期徒刑呢?
首先,本案件中前妻郑某,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并不是遗弃罪。两者是有区别的。
遗弃罪,是指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逃避或向他人转嫁,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
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故意,是直接要剥夺他人的生命。
但是,在本案中,只有李某的儿子,具有对李某的抚养义务,如果说是李某的儿子,逃避抚养义务,这才被定义为遗弃罪。
但是,李某的儿子,却是用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方式,把瘫痪的父亲李某活活饿死,他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而不是遗弃罪。
再说,前妻郑某和现任丈夫修某,她们为什么会被判刑,承担刑事责任呢?
因为在本案中,她们两人参与了杀害李某的全过程,三个人客观上实施了把李某遗弃到了人迹罕至、不能获救求助地方的行为,主观上企图用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方式,达到杀害行动不便的李某的目的。
而且两人和儿子李某,在法律上属于是合谋的关系。所以,三人属于共同犯罪,那相应的也就都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根据《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在本案中,三人遗弃李某的行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不仅违反了民事法律规定,更是触犯了刑法。
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种手段残忍,不仅违背人伦道德,更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更应该予以严惩。
对此事件,您有哪些看法呢?
一脚踹飞你
瘫痪男的亲属怎么想的,把瘫痪的人送去前妻家里,有没有考虑过前妻和前妻丈夫的感受?
this my last life 回复 04-24 01:07
[得瑟]为什么要考虑?
若相遇,请相惜
离婚连一根独苗都不要人!不是什么好人。只能说活该
江湖笑 回复 04-22 12:05
受害者有罪论又出现了。[得瑟]照你这种理论在大街上被人搧耳光也是应该的了,谁叫你要上街呢。呆在家里多好。
用户10xxx05
判重了,那些父母虐待孩子致死的,一般父母就判5年左右,家里其他人都无责。[流鼻涕]
阿西吧滚吧 回复 04-21 15:37
那是判轻了!老说人命关天,其实现在根本做不到。
用户14xxx13
这就是人性!曾经的丈夫,亲生父亲!无情啊!寒心啊[哭哭][哭哭]
用户16xxx43 回复 04-25 10:20
为什么孩子对其没感情?不反思一下?
阿西吧滚吧
可!
用户71xxx69
儿子有义务赡养,但前妻和前妻的配偶是没义务的。邻居凭啥送去人家家里呢?
山有木兮国有殇
生活压力大,谁活着都不容易。这种制度造成的情况下,充分把人的恶都激发出来了
用户46xxx25
胡说八道
甜李子
作者你写的什么狗屁,我看到的是瘫痪在床的李某有钱,是前妻和儿子拿了钱后就不膳养,后来就饿死了。
伊利丹 暮雨 回复 04-24 20:13
那不是更可恨了?
就叫铁锤吧
德不许、但理难为
i好运来
久病无孝子,结婚的意义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