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半夜和陌生男子出去吃饭喝酒,没想到对方中途逃跑,也不接女子电话,女子十分气愤,打110报警,要求警方把对方找出来。接警民警询问,陌生男子有没有对女子有没有做什么?女子表示没做什么,对方就是没买单就跑了,希望民警能帮她找到对方,让对方买单。民警表示,这种事可不归警察管。
女子挂完电话以后,还是想不通,老板又不让她走,于是又再次拨打110,说自己在的这家餐馆有人打架。接警的警员讯问具体情况,女子很霸气地要求:“你不管,你派警察过来!”还骂骂咧咧地,表示民警多事。民警告知她报假警也是要负责任的。但女子已经挂断了电话。
考虑到现场可能真的有人打架,110还是派出民警赶到了餐馆,结果发现哪儿有人打架。女子一看民警来了,以为有希望了,追着民警不依不饶,让民警给她找人。民警好说歹说,总算给她解释清楚,女子不情不愿地掏钱买了单。
没想到民警一走,女子又拨打了110,质问为什么派的警察不解决问题,然后就开始辱骂民警,接线民警告知她不能骂人,她反而骂的更凶了,满口污言秽语,还十分嚣张地表示:“我骂你了咋的?来嘛来嘛,关老子几年!”“老子明天打12315举报你们,警察了不起啊?”
随后,民警再次赶到现场,将她带走,对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这还真是什么人都有啊。对于女子的行为,大部分网友认为:“拘留5天,有点少吧,人家自己都说了关几年呢,关个5年。”还有网友对女子的言论忍俊不禁:“打12315投诉警察?”但也有网友提出不同意见:“但警方该解决其纠纷!”
确实,女子与男方的纠纷该不该归警方处理,和她报假警、辱骂警员的行为是两件事,我们分开分析一下。
一、女子与男方的纠纷,该民警解决吗?
首先必须明确,110接警处理的是哪些纠纷?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十四条对此有明确规定:“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一)刑事案件icon;(二)治安案(事)件;(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除此之外的普通民事纠纷,是不归110管理的。
女子报警的起因,是基于其与男子相约去吃饭,结果男方没买单,就离开了。
在这个事件里,对于老板来说,是女子与男方一起吃的饭,饭店与两人建立了餐饮服务合同关系,在饭店提供了餐饮服务以后,两人都有义务买单,找谁要求付款都可以,无须考虑女子与男子是怎么约定的。在这个过程中,女子即便和饭店发生了纠纷,也是普通的民事纠纷。
当然,如果女子也想逃单,那中间可能存在诈骗或者盗窃的嫌疑,老板是可以报警的。
而对于女子与男方之间谁买单的事情,如果双方之间事先约好了,由男方买单,男方可能构成违约。如果双方之前没有说好,只是女子单纯觉得一起吃饭该男方买单,那男方可能连违约都算不上,争到最后,顶多是一人付一半。但不管怎么说,女子与男方的纠纷,都只是民事纠纷,中间不存在违法犯罪的问题,民警是没有义务也没有权力去干涉的。
当然,对于民事纠纷,有必要的话,民警也可以调解处理,但最多也就是调解处理了,而调解需要双方自愿。现在男方已经离开,民警连调解的对象都没有,怎么调解?根本没办法处理。
所以,不管是110的接线民警,还是现场的出警民警,都是无法实现女子的要求的。
二、女子的行为如何评价?
其实,在这个事件里,女子存在两个违法行为。
第一个是报假警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二个行为,是不断拨打110,辱骂接线民警的行为。这种行为属于一种典型的寻衅滋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也就是说,像女子这种行为,两个都要处理的话,最低也得拘留10天。现在警方只对她处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可能是只对她辱骂民警的行为进行了处理,并没有处理她报假警的行为。
但虽然没处理,还是要说,110是老百姓求助的“生命线”,报假警、长时间占用110,可能会占用他人宝贵的通道,甚至剥夺他人的求助机会,所以千万不要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