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二中谢某兢猥亵高二女学生,包括摸胸、掐脖子,行为恶劣。但因为他已经50多岁了,学校出面求情:谢老师要退休了,希望法外开恩。于是警察表示:不予立案。
看似很有人情味,却令人费解。
其实这个问题要这样看:身为老师,已经50多岁快退休了,还干出这种事,那么他年轻时是不是干过更恶劣的事?不排除在他的教学生涯中,猥亵过许多女生,只是那些女生害怕不敢作声而已。
以“快退休了”作为免死金牌,实在可笑。“快退休了”更要为人师表,爱惜羽毛。
如果“快退休了”就可以为所欲为,那么法律法规是不是要来个“老年人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