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家里要装修,在装修期间,竟然和负责装修的男子,发展成为非正常男女关系。万万没想到的是,女子还因此而怀孕。无奈之下,女子只能强行终止妊娠,结果竟然突发大出血,女子找到男子索赔,男子竟然说和自己无关,双方为此闹上法庭。
女子马某因为家里要装修,就找到了男子占某。不知道是因为马某的丈夫对其缺少关心,还是被占某的虚情假意迷惑了,马某竟然逐步的和占某的关系,越来越近,直到二人发生了非正常关系。
刚开始的时候,二人觉得新鲜,你侬我侬,仿佛人生进入了第二个春天,但是,随着新鲜感逐渐褪去,二人的关系,逐渐冷淡了下来。此时,马某已经发现自己怀孕了。
不知道是因为害怕丈夫知道,还是什么其他的原因,马某打算终止妊娠,可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在做手术时,马某竟然突发大出血,还因此而住院。
病痛和无助,让马某的肉体和精神上,都遭到了严重的打击。当她找到占某,准备寻求一些慰藉时,占某竟然对马某爱搭不理。还说,马某住院,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
这让马某大为恼火,说自己的身体搞成这个样子,完全是因占某而起,现在占某竟然对自己说如此绝情的话,真是太让自己痛心了。
多次与占某沟通无果的情况下,马某拿起了法律的武器,以占某的不正当行为造成自己怀孕大出血为由,请求法院判令,占某赔偿自己医疗费19896元,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0元。
那么,马某的诉求,在法律上能够得到支持吗?
本案,可以从两个角度来分析。
从微观角度来说,马某从民事角度进行索赔,能够获得支持的前提是,占某的侵权责任成立。而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侵权责任成立必须满足四个要件:
1,行为属于违法行为,2,有损害后果的发生,3,不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具体到本案来说,占某与马某发展成为非正常关系导致占某怀孕不假,但是让马某终止妊娠,导致马某大出血,估计也并非占某所愿。
易而言之,占某在马某大出血这件事上,并不存在主观上的过错,占某的行为与马某大出血,也并不存在因果关系。
因此,占某的侵权责任不成立,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再从宏观角度来看,民事主体作出的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马某与占某在拥有各自家庭的同时,建立婚内不正当男女关系,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比如,我国民法典第8条规定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马某和占某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和社会公德,应当受到道义上的谴责和法律上否定的评价,因此对于马某的索赔主张,亦不应得到支持。
因此,法院最终驳回了马某的主张。马某不服,提起了上诉,但仍被二审法院驳回。
我国《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本案的当事人马某和占某却背弃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马某为此在精神和肉体上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真是害人害己,得不偿失。
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
请告诉她 我还想她
我觉得凡事婚内出轨,无论男女都劳改一年起步,多次出轨可以多加几年,并净身出户,这样社会上情杀的案件要少很多。
Hayiless 回复 04-23 09:06
别只说女人啊。男女出轨都一样
8000袋砂糖 回复 04-22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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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而止
成年人,自负其责吧!
用户41xxx77
下次发文章,多找些男房东出轨女设计师的,评论区就热闹点。
锦鑫
自己没头脑和正确的世界现让人占便宜了!只能说她自己太贱!
一棵树
这下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你出轨的事了。
马一鸣
她老公倒是可以要求两人进行赔偿[得瑟]
九日悬空
可能法院判无责吧。不过有个好办法[得瑟],让占某老婆告占某要求离婚附带精神赔偿。让然后这女的提供出轨证明并出庭作证,约定分摊赔偿金额。[得瑟]
阿德
对比怎么看?拿手机一边吃饭一边看,偶尔还笑笑。看到儿子问爸爸的心里感受,那我就打几个字。
用户56xxx56
一个巴掌拍不响!全部抓起来劳改一年!
Ndjfbgkj
女人要是死死勒紧裤腰带,谁能把你怎样?
用户11xxx33
这个明显还是要赔偿的,酌情支持一半是可以的,这样判决可是成全了男的
点赞的都是我爷爷
又是始马的,看来娶老婆千万不能娶姓马的,容易被绿[笑着哭]
用户10xxx47
这时候马某的老公怎么看?
蓝伯爵
哎……这样的女人我咋就遇不到呢[不开心]
小杰
那里都业主,我搞装修的朋友也要去帮忙装修。。。
简单居
啥萝卜都啃?
漫步午后
赞成
天不下雨是多云
玩的代价,活该
叶国源
开工动土不看黄历,搞得阴阳混乱…
正大光明
玩不起;这两个人
麦秆
垃圾女,应该浸猪笼
正在输入
所以谁买车,谁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