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长期与男子保持不正当关系,在丈夫发现异常后,提出和男子分开,男子不愿意分手,多次与女子沟通,女子心意已决。看到情人如此坚决,男子对女子丈夫产生怨恨,在持刀杀人时被单杀,丈夫遭遇指控!
王女士和丈夫相隔两地,在网络上认识了一名异性章某,两人很快发展成情人关系,可是王女士心里对这段关系患得患失。
由于,丈夫提前回家,对于她有一点怀疑,开始询问她的日常生活,为了保住这段婚姻关系,王女士向章某提出分手。
章某不同意,对王女士百般纠缠,还威胁会告知她丈夫,王女士因此压力巨大,心想,他是不是想要逼死我?于是想不开选择跳河。
当时由于河边有人,对王女士及时救助,经历了这次生气抉择,她更加坚定要和章某断绝来往,不再听章某的解释。
随后,王女士将章某的联系方式拉黑,拒绝和他有沟通,章某看到情人如此绝情,内心很是痛苦,他还以为能和王女士的关系持久下去。
心情郁闷的他找了朋友喝酒,期间谈到这段关系,章某多喝了不少的酒,向朋友透露准备杀人,还拿出了身上的匕首:三点到了我就动手!
朋友以为他在说气话,早早地结束聚会,让章某早点回家休息,可是章某不死心,再次拨打电话联系王女士,不出意外还是拒接。
酒精加上愤怒,章某拨打电话辱骂王女士的丈夫海哥,海哥对他的事情有所了解,不愿意和他过多地聊天,直接将电话挂了。
然而,这个做法更坚定了章某要杀害海哥的想法,独自冲到海哥工作的汽车维修厂,看到海哥的身影,持刀直接冲上去发动攻击。
海哥被章某不要命的攻击吓退,虽然跑到汽车维修厂中,拔出长刀回击章某,章某一下子就抵抗不住了。
然而,章某在后退的时候不慎摔倒,海哥一咬牙,用长刀对章某进行捅刺,两人在争斗过程中,彼此都有伤害,最终是海哥将章某反杀了。
命案发生后,海哥没有逃离现场,冷静了一会后,拨打了110和120的急救电话,在原地等待办案人员的到来。
对于这一起因婚内出轨酿成的故意杀人案,海哥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1.按照相关的法律,海哥将章某刺伤,侵害了章某的生命权,属于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 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医对章某进行尸检,查出章某的死亡原因是和海哥在争斗过程中不慎被刺伤,当地检察院认为,章某在倒地之后,已经无法对海哥实施伤害,海哥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按照这个情况进行说明,章某倒地之后,侵害行为已经停止,海哥无需再对其进行攻击,可是海哥并没有停下来,导致悲剧的发生,涉嫌故意伤害罪。
2.一审法院认为,海哥是为了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伤害,采取制止章某的违法行为,章某因此死亡,可认定为正当防卫。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要构成正当防卫,必须要满足三个基本要件,即:
(1)存在不法侵害的事实;
(2)不法侵害正在发生;
(3)防卫必须控制在一定的限度。
具体到本案之中,章某与海哥的妻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客观上已经构成对海哥婚姻的伤害,在王女士提出分手后,将怒火发泄在海哥身上,持刀冲向海哥,发起攻击,这都能说明章某对海哥存在不法侵害的事实。
其次,海哥被章某追击后,跑到维修厂拿出长刀,与章某发生冲突,是为了制止章某伤害自身的人身安全,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还有就是,章某在倒地之后,仍然用刀回击海哥,还用脚踹向对方,这都表明不法侵害正在发生,让当事人在2分钟的时间内判断,章某是否有攻击性的说法,法律是不予支持的。
3.二审法院认定,海哥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具体到本案之中,章某身上有15处刀伤,法医在检查的过程中,查出其体内酒精含量超过200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
在章某持刀对海哥进行多次攻击时,他已经属于使用致命性武器对他人实施伤害的行凶,而海哥的反击行为是制止自身受到威胁,法院认为不能因为海哥的伤势来决定对其进行刑事处罚,这是不符合正当防卫的合法性的。
综上所述,章某意外身亡是由于自身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所致,由自己负全部责任,海哥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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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穿秋水
没错,正当防卫
用户15xxx67
这不属于正当防护,什么才是正当防卫?
chj796314
就是正当防卫,别人非法侵害要杀我,我还有时间和精力去考虑他的死活吗?
用户14xxx75
对[点赞]
201651cium
这如果不属于正当防卫,天理难容,按道理来说没经过主人允许强行闯入私人领地就可以直接弄死!
思念 回复 04-22 22:30
那个是我们向往的美丽国
狼行天下
根本就不存在防卫过当,章鱼首先杀人在先,只有他死杀人才能终止
天涯悟禅
正当防卫
大家的朋友
这法官可以[点赞][点赞]
用户18xxx89
判得好
用户15xxx05
判定的很正确,如果按当地检查院的说法,谁都可以去斗欧,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躺下,我躺下你如果再动手,就是不正当防卫,想想就有趣。
蚂蚁爱上猫
这个法官不是法盲就是没有正义感,被追杀了,错误方摔倒就不应该再打他,非要等对方爬起来再攻击?脑子有问题把吧。
蜘蛛 回复 04-23 08:33
跟法官没有关系,是检方做出的防卫过当的指控。法官是判的正当防卫。
山不在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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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宋
海哥无罪,海哥反杀后并负责叫来120和110,事情都是章自己找的。
度年如日
这个肯定是正当防卫了。没有什么可以反驳的
KK
一般情况下律师就是要将坏人说成好人,这样才能收到钱。一个行凶者拿刀去杀人,被对手反杀还要那么多证据去论说属于自卫?谎天下之大谬。就算把行凶者砍成肉饼也不为过,还有律师们常常说是过度防卫。哎!钱作怪,没良心。
潇潇
这种情况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哪里存在没有反抗力。
寂静的港湾
章某先用棍状物体捅进海哥老婆体内多次,又用匕首刺杀海哥,海哥把他反杀了是正当防卫
李砖家
反正贪再多钱也不会死刑
爱在深秋
终于判对了
梁兄
今天不因为正当防卫对方死亡,下次就有可能再次报复性反杀导致自己再度受伤害,难道正当防卫一辈子?在这种情况下,你会如何选择?
周杨
对于正当防卫不能要求过严,你说摔倒就停止了不法侵害?起来继续杀人算你的?
根源
在美国,拿起冲锋枪就可以给这混球几颗花生米,判都不要判了!
独钓寒江雪
一审都是临时工
华哥
法律也终于主持了一下正义
用户94xxx90
这肯定是正当防卫啊!人家明显带了刀去找他的说明人家就是准备去伤害他。
去年今日
死有余辜。
竹报平安
支持
123
所以看电视的时候我一直不理解为啥坏人被打倒后,主角不补刀,原来补刀不算正当防卫
欢乐马
正当防卫,为民除害!把章某的妹妹奖励给海哥做小老婆![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孤雁
该死
沧浪之水
二审判决好![呲牙笑]
云龙
这女人咋这么骚情!该死!
洪海
我怎么看?我觉得小编是人才!
烟雨江南
拿刀冲进工作场所,就这一条,就该被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