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民警察法重新修订,
将派出所的工作职能进行归整,
矛盾纠纷调处交由司法统管,
消防安全监管归乡镇综合执法局,
户籍管理划归民政,与公安联网,
将参与秸秆禁烧、信访应急处置、征收秩序维护以及农村道路管理等,
明确为非警务活动,参与即违法,
取消各项不合理、名目繁多的考核,
彻底改变派出所管的过多,管的过宽,管的过严的“万金油”形象,
一定会缓解警力不足,压力过大的状况,让派出所回归警察职能定位,
专司治安防范,打击犯罪,参与应急服务,
从而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
这种想法,可行吗?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