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一女子驾驶一辆红色的斯柯达小轿车回家时,突然间砰的一声!绿化带中突然冲出来一条狗,被女子的车子撞倒在地上。女子准备下车查看时,小狗自行爬起离开现场。女子只能自认倒霉,将车开到修理厂维修。可两天后交警却以肇事逃逸为由将车子扣押。狗主人还向女子索要3万元赔偿……
看后想说,狗是家养动物,为何在公共场所和交通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不计其数了,扰社会秩序,强烈要求法律上要全面详细立法,还一个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狗一律不得在公共场所或交通道路上溜狗,如发生咬人和交通安全事故等,一切经济损失由养狗人承担和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