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降央卓玛侵权刀郎《西海情歌》一案的判决文书公开了,看了让我们觉得捍卫知识产权的努力,任重道远啊! 这些法律文书透露出两个信息: 一是法院判决,被告降央卓玛和两家单位,连带偿还原告刀郎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7万元; 二是自2015年起,刀郎与降央卓玛因西海情歌的表演权发生过42次诉讼。 就是说,关于《西海情歌》一案,这次刀郎赢了;关于《西海情歌》,双方过招达到43次之多。 降央卓玛是近十多年来崛起的著名少数民族歌手,有“最美女中音”的美誉。她能唱红,可以说与演唱刀郎的代表作之一《西海情歌》不无关系。 大家都知道,刀郎为人谦和大度,不爱计较。江湖传闻两人关系不错,开始刀郎并未在意。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双方围绕《西海情歌》前前后后进行了43次诉讼呢? 有条友发贴称,在山东济宁市鱼台县的演出中,“主办方宣传说是降央卓玛原创,激怒刀郎了。以前也经常用,刀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唱人家的歌赚钱,还不付版税,本身就不地道,如果再“声称原创”,也确实太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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