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邻居带着她的儿子来我家找我的儿子玩。恰好我儿子在吃榴莲,便分了一块给她儿子。没想到她儿子吃完一块后还想再吃,于是去拿第二块。我阻止了他,告诉他小孩子每人只限吃一块。然后我将榴莲放到了冰箱上面。
没想到邻居的儿子不死心,一直闹着还要吃榴莲。他把他妈妈拉到冰箱前,让她帮他拿冰箱上的榴莲。他妈妈不给他拿,他就哭闹不止,怎么哄都哄不好。
照理说,小孩子不懂事,在邻居家哭闹,最好的解决办法应该是把他带走好好教育。但邻居却任由她的儿子在地上打滚,不仅没有责怪,还心疼地安慰他。
更出乎意料的是,为了哄儿子,她竟然真的把我家冰箱上的榴莲拿给他儿子,完全忘记了她们是在我家。
当她儿子要用脏手拿榴莲时,我立刻把它夺了过来。我解释说,我买的榴莲肉只有一盒,里面只有四块,我婆婆和我还没吃呢。如果他儿子真的喜欢吃,可以自己多买几盒。
邻居见我收回榴莲肉,脸色立刻变得很难看。她厉声责骂儿子,叫他回家,说我没有给他吃榴莲的道理。说完,她气冲冲地走出门,儿子哭闹着跟在她后面。
我觉得无奈,她们走出我家后,我发誓再也不会为这对母子敞开大门。我庆幸自己当面拒绝了他们,否则她儿子会把榴莲肉吃完,让我在家委屈。看来,对待无界限的人,不必给他们面子,当面拒绝就行了。大家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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